落实调控政策 青海金融业有力支撑实体经济发展

25.10.2015  16:02

   今年以来,随着中央宏观调控政策与省委省政府相关部署得到贯彻落实,我省主要金融指标稳步回升,社会融资结构和信贷结构持续调整,为实体经济发展营造了较为稳定的货币金融环境。

  落实法定存款准备金政策调整,金融机构贷款投放能力进一步增强。据中国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提供的数据,目前,全省有21家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执行低于正常水平1个百分点的优惠政策,法定存款准备金率9.5%,累计释放流动性资金约25亿元;概算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超额准备率在2%-2.5%区间,有效缓解了存款增长动力不足的情况下金融机构面临的资金缺口,增强了贷款投放能力。

  利率市场化稳步推进,企业融资成本持续降低。从全省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执行情况来看:存款利率总体稳定,金融机构自主定价能力显著提升,维护了良好的金融秩序;贷款利率水平总体下行,9月末各期限贷款加权平均利率较上年同期下降140个基点,概算企业和居民年利息负担较上年减少5亿元。

  债务融资工作扎实推进,直接融资持续扩容。 1-9月,全省6家企业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18支,融资金额183亿元,同比增长82.6%,增速居全国第二;西北五省中,青海发行增速第一,债务融资余额占全省生产总值的比重接近20%,位居全国前三。

  实施精准扶贫,创新金融服务。今年,金融机构会同相关部门,以三个新举措推动金融扶贫工作:一是建立“扶贫开发主办行”工作制度——对贫困户、一般农户扶贫贷款全额贴息;对各类经营主体扶贫贷款按比例贴息;各类扶贫贷款产生的贷款风险,主办银行承担60%,财政风险防控资金承担40%。二是开展金融支持精准扶贫青海行动——由金融机构对全省贫困户进行建档立卡,开展以扶贫小额贷款和项目贷款为主的金融支持。前三季度新增扶贫开发贷款10亿元,比上年全年扶贫贷款增加1.4亿元。三是在青海所辖连片特困地区42个县(县级市、区、行委)全面开展“金惠工程”项目,建立了“金惠工程导入+信用体系建设+多元化金融服务+政策扶持”四位一体的扶贫开发金融服务青海模式,目前,黄南藏族自治州同仁、尖扎、泽库、河南四县试点工作已经正式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