吹响新时代青海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号角 ——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解读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意见
7月31日,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8月3日就这一重大决策部署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这一实施意见的出台意味着什么?
答: 《实施意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举措,是中共青海省委、青海省人民政府专门面向全体教师队伍建设出台的里程碑式政策文件。
《实施意见》遵循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立足新时代青海教育和教师工作发展作出重大战略决策,对今后较长一个时期做好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全方位展望了未来青海省教师队伍建设的宏伟蓝图。为建设新时代引领青海教育改革发展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指明了方向,将为加快青海教育现代化发展,为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更加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青海奠定坚实基础。
问: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目标是什么?
答: 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目的是要培养造就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
通过采取一系列政策举措,经过5年左右努力,全省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显著提升,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基本健全,进一步畅通教师职业发展通道,完善教师管理体制和待遇提升保障机制,增强教师职业吸引力,全省教师队伍规模、结构、素质能力基本满足各级各类教育发展需要。
到2035年,教师综合素质、专业化水平和创新能力大幅提升,培养出众多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优秀教师。教师管理体制机制科学高效,教师队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尊师重教蔚然成风,广大教师在岗位上有幸福感、事业上有成就感、社会上有荣誉感,教师成为让人羡慕的职业。
问:改革总体的原则是什么?
答: 要坚持五个基本原则:一是确保方向。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执教,坚持严格管理监督与激励关怀相结合,充分发挥党委(党组)的领导和把关作用,确保党牢牢掌握教师队伍建设的领导权,保证教师队伍建设正确的政治方向。二是强化保障。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把教师工作置于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支持战略领域,优先谋划教师工作,优先保障教师工作投入,优先满足教师队伍建设需要。三是突出师德。把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摆在首要位置,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教书育人全过程,突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师德养成,推动教师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民族团结的践行者、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四是深化改革。抓住关键环节,优化顶层设计,推动实践探索,破解发展瓶颈,把管理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作为突破口,把提高教师地位待遇作为真招实招,增强教师职业吸引力。五是分类施策。立足省情教情,借鉴国际国内经验,根据各级各类教师的不同特点和发展实际,考虑区域、城乡、校际差异,采取有针对性的政策举措,定向发力,重视专业发展,培养一批教师;加大资源供给,补充一批教师;创新体制机制,激活一批教师;优化队伍结构,调配一批教师;强化质量兴教,提升一批教师。
问:具体的改革举措包括哪些方面?
答: 在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方面,一是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二是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三是弘扬优良师德师风。四是开展“四爱三有”主题教育。
在提升教师专业素质能力方面,一是建强做优教师教育基础。二是加强高素质专业化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三是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四是加强高素质善保教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五是服务青海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强化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六是加强高素质双师型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七是加强高素质创新型高校教师队伍建设。
在切实理顺体制机制方面,一是建立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动态调整机制。二是教师资源配置向基层学校倾斜。三是健全教师准入和补充机制。四是深化学校职称、考核评价和人事制度改革。四是健全教师发展支援帮扶和交流合作机制。
在提高教师地位待遇方面,一是明确教师的特别重要地位。二是完善教师待遇保障机制。三是提高艰苦地区教师生活待遇水平。四是完善院校教师薪酬及收入分配机制。五是维护民办学校教师合法权益。
问:如何确保改革举措落地见效?
答: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各级党委和政府加强对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组织领导,发展上优先考虑,工作上优先支持,投入上优先保障。尽快提出符合本地教师队伍建设的支持政策和措施,研究制订具体实施办法。二是强化经费保障。各级政府要将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投入重点予以优先保障,完善支出保障机制,确保省委、省政府关于教师队伍建设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加大投入力度,优化经费投入结构,优先支持教师队伍建设最薄弱、最紧迫的领域。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规范经费使用,确保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强化工作机制。实行党委一把手负责制,各级党委常委会每年至少研究一次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建立由教育、发改、财政、人社、编制、住建等部门组成的教师工作联系会议制度,推进相关改革措施的落实。建立定期督导检查制度,将教师队伍建设列入重点工作内容,定期开展专项督导检查,结果作为市州及高校办学水平评估、党政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参考。(赵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