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提高教育公共服务水平积极为城市少数民族学生创造便利条件
近年来,青海省加快发展城市教育事业,努力为少数民族学生在城市接受良好教育创造条件。截止2015年底,全省有67.6万名学生在城市各级各类学校接受教育,其中少数民族学生29.1万名,占城市学生总数的43%。
一、合理规划城市教育发展,为少数民族学生就学创造便利条件
“十二五”期间,向西宁、海东、德令哈、格尔木、玉树5个城市投入教育项目资金86.66亿元,实施教育项目1803个,建设面积达367万平方米,城市各学段生均校舍面积基本达到国家标准;在人口相对集中的地区特别是流动人口较多的城区规划和新建各级各类学校124所。在接受流动人口较多的城区规划投资11.1亿元,扩大办学能力,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子女就近入学创造条件;统筹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招生,鼓励城市中职学校扩大面向农牧区招生计划,支持农牧区贫困家庭子女、高中毕业后的“两后生”走进城市接受职业教育,稳步扩大职业教育规模。在西宁市、海东市和德令哈市新建的3所综合性高职院校均已实现招生。
二、着力落实各项教育政策,帮助少数民族群众融入城市
制定出台《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各城市政府认真履行职责,形成了上下联动、协同推进教育发展的强大合力。截止2015年底,西宁市城西区、城中区、海西州格尔木市、德令哈市4个区(市)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县达标验收;落实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由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门全面贯彻落实相对就近入学政策,安排各民族流动人口子女就学,对流动人口暂住地学位不足的,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按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其入学。符合条件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各民族流动人口子女纳入当地高中阶段招生计划;建立健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非义务教育学生资助体系,构建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贫困学生资助政策体系。2016年春季学期开始,又在六州所有学生和西宁、海东贫困家庭学生中实施15年免费教育。
三、坚持多措并举发展教育,为少数民族学生成长成才创造条件
2011年以来,培训城市中小学教师2.2万人(次),有力提升了我省教师整体教育教学能力;“十二五”期间,省三江源民族中学、青海师大第二附中、青海民族高级中学等6所中学累计招收民族地区初高中学生3000余名;城市职业院校优先发展与我省特色产业紧密结合的应用型专业,组建成立由企事业单位、学校、科研机构和协会为成员单位的7个职业教育集团,试点实施现代学徒制,校企合作育人机制进一步完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高等职业院校保持在90%以上,毕业生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比例达85%;“十二五”期间,省属本科高校新增18个理工类应用型专业,占比达54.34%。2015年,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92.17%,协议就业率78.78%。2015年实现全省民族预科集中办学,实施预科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了少数民族学生适应本科学习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