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数十亿财政资金注入循环经济发展领域
青海新闻网讯 我省把加快推动绿色循环经济发展,作为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必然要求,不断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支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全省循环经济健康发展。
“十三五”以来,我省在“十二五”推动形成循环产业体系的基础上,下达资金1.8亿元,支持已通过国家循环化中期验收的资源再利用重点项目,和柴达木循环经济实验区等三个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建设项目,加快形成了科技创新驱动、上下游对接、废弃物综合利用的循环经济产业发展格局;下达资金18.5亿元,积极支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加快补齐工业领域发展短板,支持钢铁、煤炭等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促进电力直接交易和“气字头”生产企业,有效降低企业生产要素成本,提升工业技术水平。每年切块下达资金24亿元,支持农业生产发展,并下达22.8亿元,支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种养业循环一体化、标准化规模养殖场、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等各类农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农牧业生产效益,减少农牧业种养殖废弃物,提高资源循环利用价值。下达资金12亿元,支持商贸流通、电子商务、冷链物流、公共服务平台等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加快发展。支持推广绿色交通和应用新能源汽车,并为新能源公交车提供运营补助,公共服务绿色理念在我省巍然成型。
为解决城镇化过程中能源资源消耗大,废弃物处理处置难等问题,近年来,省财政下达城市管网资金19亿元,支持青海西宁海绵城市、海东综合管廊建设,促进城市生态系统更加科学合理;下达资金4亿元,重点支持青海海东、西宁两市工业园区道路、供水、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下达资金1.9亿元,针对既有居住建筑外围结构、供热采暖系统及其辅助设施进行供热计量与节能改造;下达资金5.5亿元,支持城镇污水垃圾收集、处理,并选择部分村庄开展生活污水治理试点。
立足于绿色循环经济发展,我省持续发挥专项资金保障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向绿色产能转变。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采购绿色、节能产品的相关规定,通过制定采购需求标准、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强制或者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省财政多渠道筹措资金,投入15亿元设立专项基金,同时与海西发投公司合作设立规模为3亿元的专项子基金,已向青海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综合产业创业基地、供水管网工程及污水处理厂等5个项目投放5.2亿元,建设了风电、光伏发电等3个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