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煤炭市场 为大气环境减负
09.05.2014 07:53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煤烟作为大气污染的一大因素,被列为西宁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重点,近日,市经委联合工商、质监等多部门出台多项举措整治煤炭市场,取缔100多家煤场或煤炭经营户,为大气环境减负。
长期以来,西宁市煤炭市场因管理粗放、监管不力和经营分散等因素,致使市区煤炭市场处于无序经营状况,绝大多数个体经营摊点为无证照经营,普遍存在销售有烟煤、掺杂使假和缺斤少两、污染大气环境等现象。部分居民的小火炉、小餐饮和小作坊等大多购买使用有烟煤燃烧后排烟含硫超标,给空气造成严重污染。为了减少煤炭燃烧对空气的污染,由市经委牵头,联合市工商、市质监、四区三县政府部门在四区三县范围内开展了一次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取缔不具备市场准入资格,且无证无照非法从事煤炭的经营者;打击故意掺杂,严格限制劣质煤进入市场;落实堆煤场所掩盖、硬化、洒水等抑尘措施,减少煤尘污染。
通过强有力的整治措施,目前,大通县有煤炭经营户88家,依法取缔41家,整改47家;湟源县有煤炭经营户28家,依法取缔11家,整改17家;湟中县有煤炭经营户96家,依法取缔21家,整改75家;而在我市四区中,城北区作为煤炭经营场所的集中区,在34家经营户中,依法取缔22家,整改12家;城中区有煤炭经营户22家,依法取缔18家,整改4家;城东区有煤炭经营户10家,依法取缔7家,整改3家; 城西区有煤炭经营户5家,依法取缔4家,整改1家。
同时,市经委将建立煤炭市场长效监管机制。以县区为主体,实行属地化、网络化管理,进一步明确环保、质监、工商等部门分工,加大对专营市场外煤炭销售的监管。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内煤粉尘二次污染,实现市区及各县建成区内无零散的堆煤场所,集中交易市场采取有效的防尘设施和清洁措施,上路运煤车辆密封运输,基本解决城区煤粉尘二次污染。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09.05.2014 0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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