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黑车运营专题会议纪要

12.10.2015  21:26

 

10月8日下午,副市长潘志刚主持召开专题会议,通报了“三严三实”教育活动中市级层面查摆出的打击整治“黑车”非法运营暨在道路上乞讨、散发小广告工作不力、效果不明显的问题,传达学习了9月17日市政府党组会议精神,对集中打击“黑车”非法运营暨散发小广告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进行了安排部署。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警支队、市法制办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现将有关事项纪要如下:

会议决定:开展集中打击“黑车”非法运营暨散发小广告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作为百日行动的再延续,进一步巩固百日行动治理成果。整治行动从2015年10月12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

会议要求:

1.由市交警支队负责在原海湖路批发市场、鸿宇宾馆、南门管理站、化隆宾馆、天峻桥、团结桥等黑车运营较为集中的路段醒目位置设立禁停标识,并依法加大对违法停车行为的处罚力度。

2.采取集中统一清查和不定期突击清查相结合,集中清理并取缔自发形成的“黑车”候车停靠点,加大对“黑车”非法运营打击力度。

  3.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年底前在上述路段安装视频监控探头,为下一步打击黑车运营活动提供技术支持。联合执法期间,分赴各路段抓拍、劝诫,对多次违法停车,劝诫不听,加重罚款并予以记分处罚,形成震慑。

  4.依法依规,从重处罚。凡因从事非法客运经营的车辆,依照《西宁市查处车辆非法客运办法》第一次给予5000元处罚,第二次给予10000元处罚,第三次给予20000元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对非法参运车辆予以扣押。

  5.清理散发小广告行为联合执法,由市城市管理局牵头,公安交警、治安等部门配合,加大力度对制作、散发人依法予以劝诫、罚款、遣返、处罚。

  6.市交警支队、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联合组织新闻发布会,通报整治行动的整体安排部署、阶段性进展、成果。宣传部门组织各类媒体对整治期间的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并通过在广播、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设立曝光台,形成强有力的舆论氛围。

  7.为巩固治理成果,市公安交警支队、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将视情持续不断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防止问题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