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与河南共同推进中西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能力提升三年计划

26.05.2015  14:25

  为加快实施文化市场监管能力提升工程,按照《文化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中西部地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能力提升三年(2014-2016)行动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办市函〔2014〕554号)精神,青海省文化和新闻出版厅与河南省文化厅结成友好互助单位,积极开展各项对接活动,共同推进中西部能力提升计划,全面提升我省文化市场监管能力。

  本着合作互助的原则,两省共同制定了实施方案,确定了河南省郑州市、洛阳市、平顶山市、三门峡市、南阳市分别与青海省西宁市、海东市、海西州、果洛州、黄南州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为点对点互助单位。交流活动将分批次分步骤,以考察调研、选派师资、驻场学习、两地培训等方式逐步进行。今年3月,我省已组织7名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业务骨干参加了文化部在河南举办的以案代训活动,并积极开展交流对接工作。近日,河南省文化厅副厅长曲径率厅市场处及对口交流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河南省师资库专家一行12人来宁,参加了对口交流地区对接座谈会及我省的培训班,为我省举办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实战练兵培训班选派了优秀的师资,进一步加强了两省间的互帮互助。

  在对接交流座谈会中,我省立足实际,疏理了各交流市、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就本地较为突出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业务骨干素质不高、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装备配备缺乏、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案件查办能力较弱等薄弱方面,提出了加强交流、优势互补等帮扶需求,河南省对口交流各市也系统地介绍了当地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提出了进一步开展以案施训、共同办案、驻场学习等培训互助活动及加强两省及各市、州间沟通联系等交流意见。两省及各市、州初步完成了点对点对接工作。

  下一步,两省将加强组织领导,要求各对口交流市、州制定务实的交流方案与计划,明确工作推进的时间和步骤,强化协作交流机制,确保中西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能力提升计划得以落实。

 

  (厅文化市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