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试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指标(试行)》的通知

25.03.2016  13:4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鼓励和指导各地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为载体,以市、县为重点,全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积极推进绿色发展,不断提升区域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我部制定了《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试行)》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指标(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附件: 1.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试行)

      2.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指标(试行)

  环境保护部

  2016年1月20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6年1月22日印发

省委召开常委会会议 王建军主持
  5月10日,省委召开常委会会议,水利厅
12.68亿元财政资金支持全省重大水利工程建设
  我省集中力量推进一批全局性、战略性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近日省财政厅下达资金12.水利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