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文物局《关于做好2015年度文物保护项目申报和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1.01.2015  05:33

各市、州、县文化(文物)局,省直文博单位:

  现将国家文物局《关于做好2015年度文物保护项目申报和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物办函〔2014〕2976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为使我省文物保护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通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并按照青海省文物管理局《关于加强2015年度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项目立项报告及设计方案申报工作的通知》(青文物局〔2014〕110号)规定的时间节点,上报我省2015年度文物保护项目立项报告及工程设计方案。

  国家文物局《通知》中附件(1、2)可浏览青海民族文化网可浏览青海民族文化网(http://www.qhwh.gov.cn/)进行查看下载。

            附件1

            附件2

  特此通知

  联系人和电话:张磊 0971—6130511

青海省文物管理局  

201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