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文物管理局关于文物保护工程资质单位名单的公示
23.07.2014 23:22
本文来源: 文化厅
根据《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办法》、《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管理办法》、《文物保护工程监理资质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确定,拟授予下列单位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相应资质,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7月23日至7月29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来信等形式向我局反映。我局将依法予以核查、处理。
电话:0971—8213900 6130511
传真:010——8225210
通讯地址:西宁市城西区同仁路10号
青海省文物管理局
邮编:810001
联系人:郭红、张磊
附件: 拟授予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资质、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三级资质单位名单
2014年7月23日
本文来源: 文化厅
23.07.2014 2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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