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地税局组织新任科级干部宪法宣誓及廉政谈话

07.09.2017  15:07
                    9月4日,海东市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李灿,副局长李金萍,组织新任科级干部进行宪法宣誓及廉政谈话。

宣誓仪式上,李金萍副局长宣读了《中共海东市地方税务局党组关于何宗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随后新任职人员身着制服,举起右手,面向国旗和《宪法》齐唱国歌并在李金萍副局长的监誓下做出庄严宣誓:“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宣誓仪式后,市局党组书记、局长李灿同志以集体谈话的方式,对新任科级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

李灿局长对新任职干部从三个方面做好廉洁自律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要根据自己的岗位特点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落实,履行好 “一岗双责”。二是增强廉政意识,严格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加强自我修养,纯洁社交圈,净化生活圈,规范工作圈,管住活动圈。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努力做到办事不离“”、行为不越“”。三是增强争先意识,争做优秀领导干部。要追求高尚的品格,树立积极进取、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做爱岗敬业的表率、做开拓创新的表率、做勇争一流的表率。

新任职干部一致表示,此次宪法宣誓及任前廉政谈话,既是勉励的过程,也是警示教育的过程,是市局党组对新提任干部的期望和要求、关心和爱护,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刻苦学习、提高素质,严于自律,努力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创造新的业绩,不辜负市局党组的信任和重托。

      此次宪法宣誓及任前谈话是海东市局严格落实《青海省地方税务局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办法》的重要体现,进一步彰显了宪法权威,激励和教育了海东地税系统干部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