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反恐不容双重标准
新华网北京12月24日电 (记者 纪时平) 2015年,全球反恐形势异常严峻,恐怖主义威胁着世界安宁与稳定。就在世界多数国家取得反恐国际合作共识的时候,美国国务院近日却妄议中国反恐怖主义法草案,再次在反恐问题上搞双重标准。
美国国务院妄称中国反恐怖主义法草案对打击恐怖主义“弊大于利”。这不是美国政府第一次无端指责中国的反恐法,也不是第一次妄议中国的国内法。对于任何一个主权国家,立法都属于国家内政,他国无权说三道四。更何况,美国的妄议有着不可告人的目的。
事实胜于雄辩。美国此次主要拿三个方面说事:一是担心中国的反恐法影响美对华贸易和投资,二称该法案会限制中国的言论、集会和宗教自由,三称该法案将损害网络信息安全。真相到底如何呢,我们让事实来说话。
其一、中国多次强调,对外开放是中国的基本国策,中国利用外资的政策不会变,对外商投资企业合法权益的保障不会变,为各国企业在华投资兴业提供更好服务的方向不会变。根据2015年发布的《世界投资报告》,中国在2014年已经成为全球吸引直接投资最多的国家。
单看中美两国之间,2014年,中国新批设立美资企业1176家,对华投资项目累计超过6.4万个,实际投入754亿美元。此外,美国商务部公布的国际贸易数据显示,今年1至9月,中美货物贸易额达到4416亿美元。这是自1985年以来,中国首次成为美国最大的贸易伙伴。
其二、中国的言论、集会和宗教自由写入了中国宪法,是每一个中国公民都拥有的权利。反观美国,“反恐”成为美国堂而皇之干涉他国内政、践踏人权的工具,美国借反恐名义在其他国家推行美国标准,实现一己私利。这也难怪,美国共和党总统竞选人特朗普会发表禁止穆斯林进入美国的言论。更难怪,连日来,英国穆斯林接连赴美遭拒,甚至在英国机场登机口被美国大使馆人员当场吊销签证。究竟是谁用“反恐”名义侵犯宗教和信仰自由,答案自明。
其三、互联网日益成为恐怖组织传播理念、招募人员、募集资金、策划袭击的重要工具。网络恐怖主义跨越地域限制,成为全球公害。中国政府一直是开展网络反恐国际合作的积极倡议者和行动者。
为防范和调查恐怖活动,包括美国在内的一些国家在相关立法中规定了网络运营商和服务商的协助义务。比如,美国在相关法律中明确要求有关企业为执法人员实施合法监听等提供协助,并对加密处理的通信提供解密支持。中国反恐怖主义法草案中的相关规定是完全合理的,不会限制企业的合法经营活动,也不存在留“后门”问题,不会侵犯企业知识产权或者公民网络言论自由。
反观美国,自“9·11”恐怖袭击后,美国政府打着反恐旗号,其触角覆盖全球网络,大量窃听美国本国民众电话通信、窃取电子邮件,包括国家安全局在内的一些美国情报机构还与美国众多大型互联网公司密切合作,搜集海外用户数据。
而今,美国却担心本国企业在华受到类似待遇。这种“推己及人”的担心颇有点“小人度君子之腹”的味道。
恐怖主义已成为当前全球面临的最严峻和急迫的安全挑战,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可能独善其身。中国制定反恐怖主义法,有利于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利于加强反恐怖主义国际合作,体现了大国担当。
美国用双重标准对待恐怖主义,一边打击美国认定的恐怖主义,一边却干涉他国的反恐行动。希望华盛顿能从国际反恐大局出发,停止这种霸道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