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完成对我省第一批国家新型城镇化 综合试点阶段性成果第三方评估工作
10月14日—16日,受国家发改委委托,清华大学中国新型城镇化研究院专家组一行6人,对我省第一批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阶段性成果开展了第三方评估工作。评估组通过开会座谈、实地调研相结合的方式,全面了解了海东市、格尔木市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推进情况,总结试点任务完成情况、采取的做法模式、取得的成果经验、遇到的矛盾困难等情况,听取下一步工作建议,并对两个试点城市在新型城镇化工作中的亮点、问题、经验做了深入讨论、梳理和总结。 调研过程中,评估组先后赴两市与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深入座谈交流,认真听取两市在农牧业人口市民化、投融资改革、城乡统筹发展、行政审批改革、城市综合治理、绿色城市、智慧城市建设等重点工作推进中的成效、经验及困难。在海东市座谈会上,评估组专家与当地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就海东绿色城市建设、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优化特色小镇发展环境、不断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力等方面内容进行了深入讨论。在格尔木市调研期间,评估组考察了青海盐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建设情况,调研了格尔木智慧城市建设、郭勒木德镇城市棚户区改造和“美丽乡镇”打造项目等,肯定了格尔木发展循环经济的理念,高度赞赏农牧民集中安置小区建设,以及农牧民就近城镇化、医疗、社保、教育等方面取得的显著成效。 此外,评估组还分别就我省2个列入第一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的城市在试点工作推进中的难点重点,特别是农牧民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测算及分担机制,城乡土地利用统筹,新型城镇化重大工程建设,投融资结构模式,试点工作推进的协调联动机制等方面存在的一些困难和问题反馈了意见,提出了具体要求和建议。总体上,评估组充分认可我省在推进2个城市新型城镇化试点中所作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要求我省今后要进一步总结梳理,充分发挥试点对新型城镇化建设的牵引示范作用。下一步,2个试点城市将按照评估组的要求,进一步总结经验、梳理问题,加大工作力度,创新思维方法,深化改革举措,全力深入做好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努力为全省乃至国内其他地区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