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宁在省总工会十三届六次常委会议上强调 在“新常态”下主动作为不断开创青海工运事业发展新局面
1月12日,省总工会召开十三届六次常委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贯彻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体会议、全总十六届三次执委会精神,审议省总十三届四次委员会议议程、工作报告、经审工作报告等。省委常委、省总工会主席苏宁主持会议并讲话。
苏宁指出,当前,工会工作面临着一系列重大机遇。 一是 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是时隔25年后中央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群团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群团工作的旗帜、方向和行动指南,对加强党对群团工作的领导,做好新形势下党的群团工作,既提出了希望要求,赋予了历史责任,也创造了重大机遇。 二是 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体会议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就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战略部署,为工会干部准确把握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内涵指明了方向,将极大地推进工会工作的法治化进程。 三是 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体会议提出了“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的工作要求,特别强调了经济“新常态”和从严治党“新常态”,为我们主动适应“新常态”,在“新常态”下奋发作为、积极有为提供了动力支撑和组织保障。 四是 全总十六届三次执委会贯彻中央书记处指示,提出要把2015年作为加强基层工会建设的“落实年”,围绕“三个着力”加强工会建设,为我们做好明年的工会工作,进一步加强工会基层组织建设确立了目标任务。
苏宁强调,新的重大机遇对工会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对工会干部的工作能力也提出了新考验,需要我们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 一是提高学习研究运用的能力。 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全总十六届三次执委会会议精神,学原文、悟原理、求真知,找准工会在大局中发挥作用的切入点、着力点、落脚点。 二是提高依法履职维权的能力。 今后,依法执政将作为基本执政方式。从工会发展进程上看,各级工会认真贯彻《劳动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和去年9月1日颁布实施的《青海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工会工作始终与法治化进程处处息息相关。如何掌握好工会工作基本法律要求,推动依法建会、依法管会、依法履职、依法维权,是新形势对工会工作提出的新课题,需要常委们在工作学习中持续加强和改进。 三是提高在新常态下主动作为的能力。 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常委们要带头认真学习、深刻理解、全面贯彻省委的决策部署,团结带领广大职工立足本职、建功立业,更有力有效地为省委“24”字战略服务。在从严治党新常态下,常委们要进一步深化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按照“娘家人”的要求改进作风,始终保持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进取精神和工作状态,团结和调动各方力量和智慧,不断开创青海工运事业发展新局面。(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