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教育落在实处呈现新成效 法治西宁走在前列谱写新篇章

24.06.2015  10:45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高度,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行顶层设计、作出全面部署,为建设法治中国提供了根本遵循。西宁市委紧紧围绕省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勇于攻坚克难,紧紧抓住法治建设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关键环节,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谋划法治建设新思路,实现法治建设新作为,确保中央和省委既定的法治建设重要改革举措落地生根,继续保持法治建设走在全省前列,为建设人民满意的生活之城幸福之城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统筹推进——紧盯目标任务

  坚持高位推进,形成推进法治西宁建设的强大合力。近年来,西宁市委、市政府立足于市情,发挥省会城市在法治建设中的引领辐射带动作用,坚持把法治建设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作为推进“两城”建设的核心战略来部署,凝聚全力推进法治西宁建设的强大合力。2013年4月,西宁市委作出了《法治西宁建设工作纲要(2013年—2020年)》、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西宁建设的决议》,“两办”出台了《关于开展法治西宁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法治西宁建设的“路线图”、“任务书”和“时间表”,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层面明确了法治建设13项提升行动,把法治西宁建设作为市委、市政府“四重”工作重要内容,聚焦“关键少数”法治思维,进一步提升执政理念,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市委常委会定期听取法治建设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面临的新问题。市政府常务会坚持会前学法,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法制机构的积极作用,确保政府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市委及时变更了原西宁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法治西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省委常委、市委书记任组长,市委副书记、市长任第一副组长,市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四大班子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区县分管领导和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具体协调、指导和督办法治建设的重点工作。把法治西宁建设纳入对区(县)和市直部门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内容,与经济工作等同部署同考核,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分工落实责任机制、科学评价指标体系和规范有序工作制度基本形成。

  坚持规划引领,确立依法治市的目标任务。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后,西宁市委紧紧围绕省十二届七次全委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决策部署和分工方案,结合西宁市情,按照可执行、易操作、重实效的要求,研究出台了《2015年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西宁重点工作分工方案》,将四中全会决定提出的重要举措和省委提出的工作举措,按年度细化为2015年需要完成的33项重点举措,分解落实到各地区、各部门,使法治建设从软任务变为硬指标。这些法治建设重点工作,既贯彻了中央决定和省委实施意见的核心要义,又涵盖了西宁市法治建设的主要环节和重点领域,突出了可操作性和针对性,对于确保中央和省委法治建设重要举措在西宁的落地生根,凸显全市法治建设特色具有重要意义。

  坚持系统推进,将法治西宁建设贯穿“两城”建设的全过程。基于30年的普法教育和法治实践,西宁市委、市政府认识到,要实现西宁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建设人民满意的生活之城幸福之城需要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因此,面对法治建设新形势、新任务和新布局,将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确立为西宁战略布局的一环,法治西宁建设按下“快进键”、进入快车道。重新设计定位法治西宁建设,开阔法治新格局,丰富法治新内涵,拓展法治新外延,让全面依法治市成为西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助推西宁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走向新境界。持续实施法治惠民实事工程,确定了保障市民餐桌安全、城市生态治理、打造“平安西宁”工程、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等法治惠民实事,并对全年工作目标实行责任制分解、项目化推进、路线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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