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新洲村民听信谣言两次掀翻警车12人被判刑
本报讯 新洲徐古镇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后,民警和协警前往处置。围观人群里有人造谣“交警开车来打人”,导致大量群众聚集起哄,殴打协警并围住警车。派出所出警后,当地村民变本加厉,竟两次把警车掀翻,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昨天,新洲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12名村民刑罚。
根据新洲区检察院的指控:今年5月25日下午5点多,曾某驾驶三轮摩托车在徐古镇沙河街擦碰巴某、刘某驾驶的面包车,双方为赔偿问题争吵并各自邀人斗殴。
新洲分局交巡大队旧街中队民警陶某、协警骆某接警后,驾驶警车赶往现场。民警陶某在到达沙河街前下车查找报警人,协警骆某则驾警车来到沙河街事发现场,随后下车劝阻村民追打刘某。刘某躲上警车后,仍被村民揪出来殴打。骆某见无法控制局面,遂向新洲区分局指挥中心求援。徐古派出所民警接警赶到现场,将刘某和巴某带走。
到下午6点半左右,曾某发等人谎称“交警开警车到沙河街打人”,导致警车周围大量人员聚集。曾某发等人还煽动群众阻拦协警骆某驾车离开,并出手殴打。徐古派出所民警再次赶到现场,保护骆某离开。
当晚6点48分左右,曾某发等人为扩大事态,趁徐古派出所民警在现场忙于疏通交通时,将警车掀翻。后民警组织人员将警车扶正。一个多小时后,在刘兵(在逃)的鼓动和带领下,曾某林等人再次将该警车掀翻。
村民邹某芳见警车横在路中间未完全阻断交通,又将两辆摩托车横在路上,并将警灯横放在警车与摩托车间隙之间,本人坐在警灯上,将公路堵死,造成过往车辆无法通行。
新洲区法院审理认为,曾某发等人恶意散布谣言,带头起哄闹事;其余人将警车放气、殴打执行公务的协警、将警车掀翻阻塞交通、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构成寻衅滋事罪,判处曾某发、曾某林两人有期徒刑3年,其余10人分别被判处3年半到半年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