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出台 西宁公共临时停车场整治进入实施阶段

12.10.2015  10:17
  9月25日,西宁市政府正式印发《西宁市公共临时停车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标志着西宁市公共临时停车场整治工作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本次将对市区范围内道路两侧的所有公共临时停车场(点),包括沿街至建筑物外墙范围内的城市公共空间的停车场(点)实施专项整治。
  此次专项集中整治分四个阶段。首先,逐区域全部取消历年市、区两级政府部门审批设置的道路两侧所有停车场(点),包括沿街建筑物退红线范围内设置的停车场(点);取缔道路两侧未经审批擅自设置的所有停车场(点);统计登记道路两侧未占用借用人行道,能形成独立空间设置的停车场。
  其次,按照“符合城市规划,合理科学布局,规范标准设置”的原则,逐区域重新规划设置道路两侧公共临时停车场(点)。
  再次,按照重新统一规范设置方案,由市交通运输局对道路两侧公共临时停车场统一进行规范建设。道路两侧未占用借用人行道且能形成独立空间的停车场,由专项整治工作组提出包括场坪硬化、标志标牌、泊位标线、出入口及门禁设置位置和标准,以及停车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设置标准,停车场管理单位必须按设置标准进行规范建设。
  最后,市交通运输部门统一建设完成后,按区域整体移交区政府城市管理部门进行统一管理。道路两侧未占用借用人行道且能形成独立空间的停车场管理单位,按照设置标准规范建设完成后,经专项整治工作组现场验收合格后,严格按照规范服务标准进行管理。
  《方案》中明确,此次集中整治中,涉及到的单位或个人要主动配合整治工作。凡被纳入取缔范围,未按规定撤除的,由交通运输、规划和建设、公安交警部门及各区政府组成的联合工作组强制取消取缔。
  凡未占用借用人行道且能形成独立空间的停车场,未按规定进行规范建设或建设不达标的,由专项整治工作组责令其停业整顿,建设达标通过验收后,才能恢复经营。
  此外,整治期间,西宁市还将加大道路停车违法行为的查处,停车和禁停设施的管护,并依法打击擅自设置停车场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