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纲要精神 落实方案要求 奋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委、省政府《青海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7月14日,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会在西宁召开。省政府高华副省长作重要讲话,省政府法制办李建青主任作工作汇报,省政府各部门、州市县分管领导及各级法制机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省政府吴庆生副秘书长主持了会议。
会上,传达了郝鹏省长对政府法治工作作出的重要批示。批示:近年来,各级政府及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和我省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要求,紧紧围绕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正公开、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目标,科学统筹,强化措施,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新进展、新成绩。当前,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处在关键阶段,全省政府系统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把中央的《纲要》贯彻好、把我省的《方案》落实好。法制机构要履好职、尽好责,发挥好作用,督促各项任务与措施落到实处,奋力开创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
高华副省长做了重要讲话,从切实增强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性的认识、统筹谋划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布局、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实、加强政府法制队伍建设等四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讲话内容丰富、言简意赅、语重心长,提高了认识、统一了思想、开拓了思路、凝聚了力量,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对于我省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意义重大。
李建青主任总结了2015年以来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并安排部署了下半年重点工作。西宁市、海北州、玉树市、贵德县政府及省交通厅、工商局分管领导分别作了大会经验交流发言,海东市、海西州、刚察县政府及省农牧厅、环保厅提交了大会书面交流材料。
会后,采用以会代训的方式,省政府法制办李学军、孙青海副主任分别就《青海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向全体参会人员进行了解读。
(综合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