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州:规范和加强八个方面工作 认真开展农牧业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20.06.2014  12:41

      近年来,海南州农牧局严格按照州委、州纪委统一部署,认真从八个方面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以改革的思路、创新的举措,健全制度,创新体制,完善机制,杜绝了农牧业工程项目建设领域权钱交易、以权谋私等漏洞,建立了工程项目建设领域健康有序发展的有效机制,取得了实施在在的成效。一是规范工程项目建设投资行为。着重解决未批先建、违规审批以及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等突出问题。二是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着重解决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转包和违法分包等突出问题。三是规范土地草场流转监管。严格规范土地草场使用权,严查擅自改变土地、草场用途以及违法违规审批等问题,加强对农村牧区基本生产资料流转的监督监管。四是规范工程项目管理权限。着重解决违反权限和程序擅自调整、变更工程项目规划、方案等突出问题。五是加强工程项目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监管。着重解决工程项目招标后监管薄弱、不认真履行监理责任、建设质量低劣和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等突出问题。六是加强资金安排使用监管。着重解决工程建设项目物资采购监管薄弱、资金管理使用混乱以及工程严重超概算等突出问题。七是推进工程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着重解决工程项目信息公开不规范不透明、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不健全以及工程项目建设领域信用缺失等突出问题。八是加大查办交办案件力度。杜绝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规干预招标投标、规划审批等以谋取私利等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等突出问题。
      近期,海南州农牧局结合开展农牧业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按照上级业务部门关于开展近年设施农牧业项目专项检查的有关要求,就全州2011-2013年设施农牧业建设项目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从自查情况看,各项目县在执行设施农牧业建设项目前,均能按要求做好项目审查报批工作,避免了项目落地的盲目性。相关项目批复后,各项目县政府均成立了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农牧、财政、发改、审计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项目领导小组,落实责任、明确分工,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监理制、财务管理制和合同制“五制”管理,保障了工程的建设质量。所有项目施工及设备采购实行了招投标,提高了国家资金利用的透明度。招投标及物资采购均委托有资质的招投标机构进行统一招标采购,州县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派员全程监督招投标活动,各项目招投标操作透明、程序规范,不存在应招标而未招标实施项目或者招标程序不规范的现象。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方面,设立专户、专款专用,未出现违纪违规问题。在建设内容和资金投向方面,个别项目建设内容和建设地点进行变更前,严格执行向上级部门请示报批制度,不存在擅自调整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建设规模的情况。项目实施完毕并经省级验收后,按有关程序及时进行固定资产登记,办理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签订了管护合同,制定了管护措施,推动支农项目资产移交农牧户、合作组织,明晰了产权关系和经营使用主体,充分发挥了项目投资效益,使群众真正得到实惠。各县建立健全了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对所有涉及项目的材料和文件分门别类地归档整理,项目档案基本达到规范化、标准化。总体来说,各项目执行单位和监管单位均能严格执行工程项目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有关要求,切实规范了工程项目建设投资行为未出现违法违纪现象,工程项目决策科学合理,招投标程序规范合法,资金管理安全规范,工程质量管理严格有序,未发现有关投诉和举报现象,项目建设廉政情况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