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当改革重任 按图精细“施工” ——我省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稳步推进
青海新闻网讯 短短一个月时间,连续召开三次改革试点工作小组会议;省市县三级“施工队长”坚持站在改革一线,切实扛起改革试点主责;建立省纪委常委联系指导市州、县市区改革试点工作机制,分赴联点市州、县市区开展调研督导。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将试点工作在全国推开,组建国家、省、市、县监察委员会,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合署办公,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党中央部署在全国推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后,省委严格按照中央确定的改革试点“蓝图”,把功夫下在“精细施工”上,不折不扣抓好改革试点各项任务的落实。目前,省市县三级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蹄疾步稳、扎实推进,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为确保如期圆满完成改革试点工作任务打下了坚实基础。
党委靠前指挥
主体责任更突显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是重大政治体制改革,也是必须完成的重大政治任务。
我省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启动以来,省委以高度的政治站位、强烈的政治担当、有力的务实作风,开启了这项改革的“青海进行时”。
2017年11月24日,省委常委会传达学习全国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并研究提出8条贯彻意见,审议我省《实施方案》,成立由省委书记王国生为组长的省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以下简称省试点工作小组),统筹安排全省改革试点工作,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滕佳材兼任办公室主任。
2017年11月25日,省试点工作小组第一次会议,市州、县市区工作推进会和市州纪委专题座谈会相继召开,全省改革试点工作全面启动。2017年12月12日、26日,省试点工作小组相继召开第二次、第三次会议,及时听取试点工作进展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
改革,要的是决心和担当。省委书记王国生坚持站在改革第一线,亲自研究重要问题,亲自部署重要任务,亲自指导重要工作,亲自协调重要环节,层层传导压力,率先当好“施工队长”。
市州、县市区党委都及时成立了工作小组和办公室,切实扛起改革试点主责,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带头行动、主动作为、狠抓落实。
与此同时,省纪委积极协助党委牵头抓总,认真履行工作专责,有计划有步骤抓好各项改革任务落实。省试点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中央纪委的部署要求,积极发挥职能作用,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紧扣任务分工,履行工作职责,密切协作配合,形成了推动工作的整体合力。
实行挂图作战
措施落实更有力
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是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开局起步的一件大事。
2017年12月初,我省根据中央实施方案,经反复讨论研究制定的《青海省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经中央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组织实施,这是我省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向前迈进的重要一步。
《方案》确立了转隶开局、平稳过渡、逐步深化、规范高效的工作思路,按照“转隶挂牌”和“建章立制”两步推进,根据关键环节和重要节点,将试点任务细化为9个实施步骤,明确了时间表和路线图,形成了便于操作的施工图。全省8个市州、43个县市区按照中央改革“蓝图”和省里的“施工图”,制定了各自的实施方案,明确了职能划转、人员转隶、权限手段、与执法司法机关的协调衔接和试点步骤实施等重点内容,目前正在抓紧组织实施,推动任务落实。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能否顺利推进、取得实效,转隶是关键环节。2017年12月13日,省试点工作小组办公室印发《青海省检察院、西宁铁路运输检察院人员转隶方案》,明确转隶范围、转隶人员要求以及转隶工作完成时限。目前,省试点工作小组办公室已完成对省检察院、西宁铁路运输检察院拟转隶人员的考察工作,正在根据考察情况拟定转隶人员名单和岗位分配建议。8个市州和43个县市区参照省上的转隶方案,制定了各自的人员转隶方案,正在有序推进拟转隶人员考察工作。省市县拟转隶人员将于各级人代会召开前转隶到位。
强化督导调研
上下联动更通畅
目标清才能方向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只有做好调研指导工作,才能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2017年11月30日至12月16日,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滕佳材率先垂范,先后到黄南、海北、西宁、海东等地,深入到市州县党委、纪委、检察院调研指导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省纪委副书记、各常委按照分工分赴8个市州、部分县市区调研督导。
这只是省纪委建立常委联系指导全省8个市州、43个县市区改革试点工作机制的一个缩影。省纪委通过建立常委联系指导市州、县市区改革试点工作机制,及时掌握改革试点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8个市州纪委常委也分片包干,分别到联点县市区进行督导,提出要求,加强指导,稳步推进改革试点工作。为进一步推进市州、县市区改革工作,2017年11月30日,省试点工作小组办公室制定下发了《关于市州、县市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9个方面的具体指导意见。省试点工作小组办公室先后两次召开市州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听取各地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
同时,省试点工作小组把与转隶干部的谈心谈话作为改革的基础和关键,制定了详细具体的工作方案,省纪委书记、副书记,省纪委组织部分层分批与省检察院拟转隶人员逐一谈话,积极推动思想、理念、感情、人员、工作的全面融合。各地按照“严细深实”的要求,注重思想引领,做实做细谈话工作,凝聚改革共识,形成强大合力。目前省市县三级拟转隶人员的思想稳定、认识统一。
重担面前,全省上下怀着使命必达的决心,攻坚克难,奋力推进改革试点工作不断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