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户籍制度改革理应名至而实归
推动改革是一个好消息,作出一个过渡性安排,本来也是我们社会经常使用的一种变通法。不过现在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时代,改的又是“若干重大问题”中的一个,各地改革方案何以不是开门见山地改,而要作一种过渡性安排,这是一个需要我们思考的问题。
说户籍制度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中的一个,绝非夸大其词。在世界范围内,城乡分隔的户籍制度如果不是中国所独有,也极其少见。我国的户籍制度有其历史的轨迹,但现在已不改不行。
如果回顾一下人类社会工业化、现代化的历史,我们就会知道,人类个体的自由迁徙其实是工业化的一个前提。工业化意味着市场经济,其要义是在全国、全球范围内进行资源配置,这就决定了个体或家庭的流动性。人力资源流动性高的社会,往往最具活力。所有国家都在宪法中明言,保障公民的迁徙自由。
如果说户籍制度在中国曾有其历史合理性,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与社会发展,它不仅早就过时,而且愈益成为国家现代化的严重障碍。它与我国宪法相牴牾。它妨碍市场合理配置资源,损害市场效率。全球化时代的一个尴尬现象是,有些人可以移民国外任何城市,外国人在中国自由迁徙,但我们自己的户籍未必能随便迁移。
我们深知户籍制度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全国上下早就形成改革共识,改革都启动一二十年了,但难言实质性突破。户籍制度附着了多种福利,改革意味着利益调整。户籍制度还意味着一种社会秩序,并成为公共管理的一个路径,政府有着“路径依赖”。不改,帮政府省钱,帮官员省事。
但该改而不改,就是不作为,就是懒政弊政。户籍制度改革,从根本上说是要废除这项制度,把自由迁徙的权利还给人民。大家可以自由迁徙,市场对资源的配置就会趋于更合理。社会流动性愈大,社会活力越强,经济社会进步越快。我们经常说要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放着户籍制度不改,何谈真正的“推动”?
户籍制度改革现在已到了取得实质进展的时候了,不能满足于重新命名,切忌搞成新瓶装旧酒。以前各地搞过暂住证,又有其他名目,实质是只许外来人口打工纳税,不让享受纳税后应得的权利。现在实行居住证制度,“过渡”不可长期化。作为改革户籍制度的结果,它必须既得其“名”,又有其“实”,基本的公民待遇一个不能少。
拆除户籍制度藩篱,我们将向“中国梦”迈进一大步。目前我国已建立起覆盖城乡的社保、医保、义务教育制度,城乡平权正在变成现实。废除户籍制度接近水到渠成。偌大中国,不能因为若干大城市要限制人口规模,就回避户籍制度改革。限制人口规模,要依法治精神另寻良策。城乡一体,自由迁徙,走起!
——《长江日报》(杨于泽),201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