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20日起“三险”业务下放至区社保局办理
15.04.2015 09:13
本文来源: Qhnews.Com
青海新闻网讯 从4月20日起,西宁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部分业务由市社保局下沉至各区社保局经办,方便用人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就近就便办理业务。
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等部分业务到区社保局经办
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部分业务下沉到各区社保局经办。已在各区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其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参保、缴费、待遇支付等业务由市社保局下沉到各区社保局经办;区属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参保、缴费、待遇支付业务由市社保局下沉至各区社保局经办。其余业务仍在市社保局经办。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业务全部到区社保局经办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业务全部下沉到各区社保局经办。已在各区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其职工医疗保险业务由经办其职工养老保险业务的区社保局负责经办;未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其职工医疗保险参保、待遇支付业务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由就近的区社保局负责经办;原已享受职工医疗保险退休待遇的灵活就业人员,按就近就便的原则由各区社保局负责办理医疗保险待遇报销业务。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缴费仍然按原规定在农业银行西宁市各营业网点进行缴费。
西宁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部分业务下沉是“管理向上集中,服务向下延伸”的一项改革措施,这将有利于各区社保局全面实现社会保险“一站式”高效经办服务模式,各区社保局对新参加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实行“四险”统一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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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4.2015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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