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柴旦行委残联认真落实轻度残疾人生活补助政策

07.11.2014  13:27

      11月5日,大柴旦行委残联通过社会化发放形式,将2014年度轻度残疾人特殊生活补助金,由建设银行直接打入轻度残疾人银行卡(折)上,发放到每个残疾人手中。

      根据大柴旦行委残联出台的《大柴旦行委轻度残疾人特殊生活补助办法》,明确轻度补助金发放对象为具有大柴旦地区户籍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三级、四级的轻度残疾人,补助标准为纳入低保的农村和城镇轻度残疾人每人每月享受82.5元和156.5元特殊生活补助;没有纳入低保的农村和城镇轻度残疾人每人每月享受32.5元和56.5元的特殊生活补助。

      此次全区轻度残疾人特殊生活补助金补助金额共计120039元,补助144人,其中纳入低保的残疾人33人,补助金额50535.5元,未纳入低保的残疾人111人,补助金额69503.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