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委办对汛期、旅游旺季等重点时段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作出部署安排
青海新闻网·青海新闻客户端讯 (记者 雒婷 报道) 记者从省应急管理厅获悉,日前,省安委办下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切实加强汛期、旅游旺季等重点时段道路交通交通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下简称《通知》),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通知》从认清严峻形势,全面落实道路交通安全风险管控措施。严格落实责任,着力压实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执法力度,切实强化路面管控和违法整治。加强宣传教育,努力营造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良好氛围。严格事故查处,切实加强应急处置和事故信息报送工作等五个方面对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提出要求。
省安委办要求全省应急管理部门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充分认清当前道路交通安全严峻形势,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举一反三、汲取教训,切实增强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真正从思想认识、工作措施、制度机制、责任落实等方面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从严从硬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强化旅游旺季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坚决遏制事故多发频发势头。严格落实《青海省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细则》,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各级各类人员安全责任措施,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消除事故风险隐患。结合当前部署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执法大整治活动,加强对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督导检查,督促各道路运输企业认真做好运输组织保障、安全措施落实和服务品质提升等工作,严把驾驶人员思想素质和技术关口,加强司乘人员、车辆承包经营人教育,提高安全责任意识。
同时,省安委办将按照文明交通文明出行专项活动要求,通过电视、广播、微博公众号、公交车车载媒体、出租车电子屏等宣传介质,加大文明交通文明出行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社会公众和广大旅客对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作用,努力营造人人关注安全、人人都是监督员的道路交通安全氛围。广泛开展夏季安全行车常识、安全带使用知识和紧急情况应对措施的宣传提示,做到宣传到位、警示到位、教育到位,保障道路运输行业持续稳定发展。
届时,各地各部门将充分依托“四站”,紧盯事故易发、高发、易漏管失控等重点时段,紧盯重点车辆和“三超一疲劳”、酒驾、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分类强化路面管控,形成严管严治高压态势。强化旅行社安全监督管理,督促按规定要求选择合格供应商,使用正规客运汽车公司合法车辆,签订正规包车合同,严禁使用无客运资质的各类汽车拉载游客旅游。加大道路隐患排查治理力度,重点排查长下坡及陡坡、弯道、桥涵、窄路、隧道和易发水毁塌方的危险路段,积极推进隐患治理整改。加强对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重点地区、重点路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对问题突出的地区、单位进行通报、约谈和曝光。并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组织开展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深挖事故原因,依法严厉追究事故责任。加强事故信息报送及处置,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等规定要求,报送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和处置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