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8·2”特大爆炸事故15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被立案

01.01.2015  02:33
核心提示:  江苏昆山“8·2”特大爆炸事故15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玩忽职守犯罪被立案侦查   新华网北京12月31日电(记者陈菲)记者31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江苏昆山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8·2”特大爆

  江苏昆山“8·2”特大爆炸事故15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玩忽职守犯罪被立案侦查

  新华网北京12月31日电(记者陈菲)记者31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江苏昆山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8·2”特大爆炸事故调查中,已有15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玩忽职守犯罪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2014年8月2日,位于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昆山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抛光二车间发生特别重大铝粉尘爆炸事故。截至目前,事故已造成146人死亡,11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51亿元。

  事故发生后,最高检第一时间派员赶赴事故现场,直接组织查办,成立了检察专案调查组,在国务院事故调查组统一组织协调下,与各个部门密切配合,围绕中荣公司厂房设计施工、除尘设备安装验收、日常监督管理等环节是否存在渎职犯罪等问题依法独立、同步开展事故调查,严肃查办事故背后的职务犯罪行为。

  经调查发现,在江苏昆山“8·2”爆炸事故中,当地政府主管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环保、消防等部门相关责任人存在失职渎职问题,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

  截至目前,检察机关已分别以涉嫌玩忽职守犯罪依法对昆山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党工委委员、安委会主任陈艺,昆山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局副局长兼安委会副主任黄惠林,昆山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陆冠峰,昆山市公安消防大队原参谋王剑,昆山市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宋秀堂,昆山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丁玉东等15人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在对相关人员渎职犯罪开展侦查的同时,检察机关还查明昆山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陆冠峰等7人涉嫌受贿犯罪。

  最高检渎职侵权检察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检察机关将继续做好立案侦查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固定完善证据,及时侦查终结,提起公诉,确保办案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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