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多部门联合开展春节前农民工工资清欠专项督查
为确保春节前农民工能够拿到合法的劳动所得,过一个快乐祥和的春节,全省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决定,从2016年12月下旬至2017年春节前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总工会等12个部门和单位抽调人员组成3个督查组,对各地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记者从省劳动监察局获悉,此次行动重点督查贯彻落实国办发〔2016〕1号、青政办〔2016〕118号等文件落实情况,以及健全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长效机制的情况;工程建设领域落实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建立完善工资保证金制度和实施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管理制度情况;拖欠或举报投诉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惩处情况、依法处罚、列入黑名单、加强司法衔接、社会曝光等情况;属地清欠责任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劳动仲裁部门挂牌督办以及落实问责情况;各地健全完善因欠薪问题引发的群体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情况。
督查重点行业为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建设施工企业以及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容易发生拖欠工资问题的行业。通过督查,将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形成政策和工作合力,努力实现春节前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基本结案、群体性事件得到妥善处理、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工资报酬权益。
为了确保此次专项督查取得成效,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加大精准治理力度。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高发、频发、举报投诉量大的地区及重大违法案件挂牌督办,确保问题及时解决。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较大的,将依法快受、快立、快查、快结,确保案件质量。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重大违法失信企业,要建立企业黑名单制度,同时向社会公布,强化部门联合惩戒,使欠薪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张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