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春节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通知要求,精心部署节日安全生产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强化检查督查,突出隐患排查治理,狠抓问题整改落实,注重应急防范和值班值守工作,确保了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节日期间,全省共发生各类生产经营性事故7起、死亡6人、受伤5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12起、下降63.16%;死亡人数减少4人、下降40%。其中:道路交通发生伤亡事故6起、死亡5人、受伤4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11起、下降64.7%;死亡人数减少3人、下降37.5%。工矿商贸发生伤亡事故1起、死亡1人、受伤1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1起、下降50%;死亡人数减少1人、下降50%。农业机械、铁路交通无事故。
一是领导重视,精心安排。 春节前夕,省长郝鹏带领省安委会部分成员单位负责人深入西宁特钢集团公司小棒生产车间、黄金口岸国际保税购物中心、青藏铁路公司、西宁火车站、西宁客运中心、省公安消防总队、西宁市交警支队、烟花爆竹销售点等单位和企业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从严督促各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守安全红线,强化风险防控,坚决防范各类事故。省安委会及时下发《关于切实做好元旦、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重大节庆赛事活动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对节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确保元旦、春节及全国、全省“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是部门联动,深入排查。 针对春节期间易发生事故的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地区,从1月下旬起,省安委会组织9个督查组分别开展督查,采取听工作汇报、随机抽查、重点督查、意见反馈等方式,对2市6州和省级有关部门、部分生产经营单位、人员密集场所及举办节庆、重大会展和商品促销活动场所进行督查检查,深入车间(区、队)、班组、乡镇(社区),查看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情况。通过检查督查,全面查找薄弱环节,认真研究解决存在问题,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督促各地区、各部门形成了领导抓安全生产工作思想认识到位、工作措施得力、落实效果明显的良好局面。
三是突出重点,消除隐患。 针对年初烟花爆竹进入销售旺季,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行为易发多发的特点,省安委会在全省集中开展了烟花爆竹“打非”专项整治行动,督促各职能部门和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认真汲取近期全国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教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行业标准加强烟花爆竹储存、配送、销售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确保源头安全。各级安监、公安、工商、商务、质监、城管等部门开展节前联合执法检查,抽查烟花爆竹批发企业1家、零售店198家,排查隐患407条,整改390条,整改率96%。投入整改资金5万余元,重点对 “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的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进行“两关闭”清理整顿,关闭取缔35家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烟花爆竹零售店。共捣毁非法储存窝点7个,收缴假冒伪劣烟花爆竹4000箱,价值72000元。抓获违法人员37人,行政拘留8人,立案侦查3起,涉案金额38000元。
四是加强值班,强化防范。 节前,省安委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值班工作的通知》,对严肃值班纪律,落实领导带班,严格值班检查,完善应急预案,强化信息报送,实行值班通报等做出了安排。2月6日,省安全监管局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节假日值班工作的通知精神,就加强值班值守,严守值班纪律,确保政令、指令畅通提出明确要求。春节期间,严格实行生产安全事故“零报告”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值班报告登记表》、《安全生产值班检查表》、《生产安全事故“零报告”登记表》等,检查抽查市州安全监管局56个(次),重点县(市、区、行委)安全监管局14个(次),市州安全监管局检查率为100%,在岗率为100%。各级安全监管部门针对春节期间安全生产特点,加强安全应急预测预警工作,修订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储备应急物资器材,提高了防范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是广泛宣传,营造声势。 各地区、各部门和企业加大对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强对公共场所、大型文体活动和厂矿(车间)的安全生产应急宣传普及工作,大力宣传各类突发事件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和企业员工的安全意识,提升了自救互救和应急避险能力。针对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特点,各级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短信、微博、发放传单、悬挂横幅等形式,广泛宣传非法储存、运输、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行为,发放宣传单3万余份,悬挂横幅500余条,发送公益宣传短信20万余条,发布微博、微信宣传信息100余条,营造了春节期间全社会关注安全、重视安全、保证安全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