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秘书长王晨带队在青开展著作权法执法检查
6月6日至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秘书长王晨率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我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情况进行检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国生主持汇报会。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穆东升,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苏宁,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贾应忠、副秘书长张永德和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高大伟分别陪同检查或参加有关活动。
在青期间,执法检查组听取省政府及相关部门和单位贯彻实施著作权法工作情况汇报,并深入西宁市、格尔木市等地,就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藏医药文化、教育科研、企业知识产权及版权保护等工作进行执法检查,全面了解我省贯彻实施著作权法的情况。
在听取省政府及相关部门和单位贯彻实施著作权法工作情况汇报后,执法检查组对我省贯彻实施著作权法工作给予充分肯定。王晨指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依法做好著作权工作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必然要求,是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应有之义,是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重要动力。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强化担当精神,通过实实在在的政策举措解决好影响法律实施的关键问题、制约著作权工作的重点问题、损害著作权人利益的突出问题,全方位提升著作权工作的法治化水平,推进著作权法全面深入实施。王晨强调,要广泛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增强社会公众著作权意识,严厉打击侵权盗版行为,实行严格的著作权保护,优化公共服务,促进著作权的创造和运用。要加大对西部地区著作权工作的支持力度,大力发展著作权产业,使著作权工作成为推动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文化建设的新抓手、新动能。
王国生对执法检查组一行来青检查指导工作表示感谢。他说,这次执法检查,既是贯彻中央决策部署、推进法律实施的重要举措,也是检验法治青海建设成效、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难得机遇。我们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大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全社会著作权法律意识;要加大著作权保护力度,做好服务,强化监管,严格执法,积极支持引导相关产业健康发展;要进一步加快地方立法进度,健全完善我省著作权保护制度,为推进“四个转变”、落实“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青海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执法检查组副组长吴恒,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方新、周其凤和在青全国人大代表何峰参加了执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