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气爆裂责任在谁官司难断

28.11.2014  12:35
核心提示:   近期,家住南川西路106号院9号楼2单元501室的李女士烦心极了,她的家里前几天因为暖气试水管子爆裂被泡得一塌糊涂,而且殃及楼下住户。对于造成的损失谁该担责问题,李女士、楼下住户、物业争论不休

   近期,家住南川西路106号院9号楼2单元501室的李女士烦心极了,她的家里前几天因为暖气试水管子爆裂被泡得一塌糊涂,而且殃及楼下住户。对于造成的损失谁该担责问题,李女士、楼下住户、物业争论不休,没个定论,遂求助晚报《社区法官》栏目,希望寻求到答案。

  事件缘由

  11月10日,南川西路106号院的物业准备第二天进行暖气试水,便在院子张贴了通知,要求各家留人。但是通知并没有贴在9号楼的楼体或单元门处,而是贴在了9号楼对面的一堵墙的拐弯处,所以李女士根本就没发现这则通知。第二天,李女士还是照常上班去了,没想到下班回家后发现家中暖气管爆裂,地板上水有半尺深,一张3米见方的纯毛地毯被泡得不成样子,四周墙体和家具上全都是水痕。李女士叫来亲戚朋友花了整整四个小时才将屋内的水清理干净。祸不单行的是四楼的住户又找了上来,原来李女士家里的积水渗漏到楼下,将楼下新房中的家具和吊顶都不同程度地浸泡了,楼下住户要求李女士赔偿。李女士觉得冤枉,找物业理论,但是物业工作人员根本不承认自己有过错。

  双方说法

  李女士认为,物业张贴通知不到位,她不知道第二天要进行暖气试水,所以家中也没有留人致使暖气管爆裂后不能及时处理,所以物业应该承担责任。物业认为,通知他们贴出去了,虽然不在显眼位置,但是大多数住户都看见了,李女士不能以没见通知为由找物业的麻烦,所以物业不会承担住户的损失。那么,李女士和物业到底哪一方的观点更占理呢?

  律师观点

  青海省律师协会王延辉律师认为:楼下住户的房屋因李女士家暖气漏水被泡,由此给楼下住户造成的损失应当区分对待。首先物业公司在暖气试水前,应当通知住户或张贴告示,而大多数住户都看见了通知所以李女士也应该看到的说法不能成立,如果物业公司有证据证明自己已完全尽到了告知义务,那么物业公司就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另外,李女士对于自家的暖气管道有管理义务,如果是李女士没有尽到管理义务,导致暖气管道漏水,那么李女士应当对楼下住户的损失进行赔偿。记者楚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