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农民6年前暴力抗拆获刑出狱后起诉当地政府(图)
林培章在莆田中院门前
林培章拿着父母遗像,母亲至今尸骨无踪
昨天,林培章诉莆田市三级政府征地拆迁行政违法案在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这场曾用“以暴制暴”方式解决的纠纷终于走上“法治”轨道。2008年4月,福建农民林培章在拆迁赔偿协商未果的情况下,为阻止祖坟被强制拆迁,向拆迁人员投掷出两枚手榴弹,但未炸响。随后,林培章因犯爆炸罪、非法持有弹药罪被判有期徒刑6年6个月。2014年10月17日,林培章刑满出狱,此后他开始寻求司法途径解决问题,成为了当地诸多土地纠纷“民告官”案件一名最新的原告。昨日上午,庭审结束,审判长宣布择日进行宣判。
抗拆的“下策”
培章回来了。
消息在坂头村传开,村民们纷纷跑去看望这个刑满释放的罪犯,不少人还给林家丢下了三五百元的“赞助”。多年未见面,村民们无不怜惜地发现—培章瘦削得多了,也老了,上移的发际线里藏着几处伤疤,左耳听力受损。但是,当他摘下花镜和对方谈话时,人们仍能从他圆睁的双眼里看到他那股刚硬和执拗。这是令全村人望而不及的。
10月17日,58岁的林培章离开福建仓山监狱,回到了莆田市城厢区坂头村。此时距离他因爆炸罪和非法持有弹药罪被投入狱,已过去了六年半时光。他从监狱带回来了几样物品:一件涂写着各种抗议口号的保暖内衣、八张写满日记后塞进肛门偷带出来的小纸条,还有一摞向最高人民法院寄送申诉状的挂号信发票。六年半时间,林培章在监狱里写了足有二十多封申诉状,试图撤销2008年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他的定罪量刑。他绝食、抗议,被视为整个监狱的“抗改(造)”人员、问题分子。
自从十年前政府的征地拆迁工程涉足自己的田地时,林培章就始终处于反抗斗争的状态当中。这个退伍军人曾在2005年除夕给村干部写了一封“声明”,里面说道:“……现在我只能用一分为二的方式去救我家6口人的生活出路。一(上策),我已向市级部门汇报情况,望领导同志给我家安排出路。二(下策),以我的人权及生命,用当年军人的精神姿态向非法侵犯我的责任人讨回公道……坚持到底,胜利一定属于我家老少。”
林培章至今依然在“坚持”。出狱不到两个月时间,他状告莆田市、城厢区和霞林街道三级政府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行政违法,莆田市中院先拒后允(福建省高院接到林培章的上诉,裁定莆田中院受理),决定在12月10日开庭审理该案。再登公堂,林培章的身份从被告变成了原告。
开庭前两天,林家经常挤满了人。同村的村民中,很多人在多年前按照政府提供的价格交出了土地,回忆起来时会弱弱地叹口气说“差不多得了”或“也只能这样”,此刻的他们看待林的眼光,有种充满矛盾的敬佩和艳羡;除此之外,还有几位来自阔口、棠坡、顶墩、樟塘等村的村民,他们各个身背征地纠纷的案子,多年来上访、申诉,大都成了土地问题的“法律专家”—包括此次为林培章代理诉讼、此前也代理过当地众多案件的“维权人士”黄维德,原本也只是这样一个久病成医的失地农民。
“如果他一开始懂得走法律途径,就不必有这些遭遇了。”黄维德说。“他(林培章)的精神可嘉,但方式有待商榷。”另一位来自荔城区阔口村的村民说。
九年前林培章写给村里的声明中,“上策”没有见诸成效,而采取“下策”则让他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2005年,他在争执中用平锯伤到了执法的民警,因妨害公务罪被判刑一年;
2008年,他面对强行挖掘母亲坟墓的施工人员,将手中的军用手榴弹投掷到了人群中。前后两枚。
矛盾起始
12月10日早上,近百人涌向莆田市中院五号法庭,只能容纳约二十人的小法庭敞开着门,门外走廊里站满了旁听的民众。庭审开始后,香烟一阵阵地飘荡进屋。
在审判长忘带法槌的小插曲之后,庭审高效地进行起来。林培章和黄维德坐在原告席上,对面是代表莆田市市长、城厢区区长和霞林街道主任的代理辩护人。答辩、举证、质证、辩论,庭审展开。
诉诸法律对簿公堂,是“上策”和“下策”之外的第三条路,抗争了近十年、刚刚恢复自由的林培章,终于也有机会在上面走一遭了。当天他主要诉讼的,是莆田市三级政府征地的程序不合法。
莆田又称“荔城”,因盛产荔枝和龙眼得名。和其他农民一样,林培章家种有近5亩地的龙眼树,每年的收成能占全家生活开支的75%。然而投产了五年之后,这种生活被迫中断。
2005年初,“木兰溪防洪工程”指挥部和街道办的工作人员找到了林家。“当时他们说,征一亩地两万五千块,”林培章说,“我说好啊,要有相关证明,按法律程序来办。结果他们没有拿出来,就在那里用嘴巴讲。”
在一份2004年由莆田市国土资源局印发的《莆田市木兰溪防洪工程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中,对于征用耕地的标准明确规定为25000元/亩。但这个标准并不为林培章和众多村民接受。
庭审前两天,众人聚在林培章家里。“我们这里的标准是,按照一亩地作物年产值的25倍来补偿,但是把农民的地定为年产值1000元,太低了。种菜、种果树,哪怕是最便宜的西红柿,”黄维德拿起桌上的一个橘子打比方,在桌上反复敲击着、略显激动地介绍说,“一年下来也要三千吧?一千块太离谱了。”
没有谈拢的情况下,防洪工程的施工队已经进来了。按照莆田市城厢区检察院的指控—“2005年7月19日上午,林培章及其家人以工地施工占用其家田为由,破坏工地设施;派出所民警对其进行强制传唤时,其持平锯将民警的衣领砍破。”尽管林培章辩称自己是在争执中无意碰伤对方,而非蓄意砍人,他还是以妨害公务罪被追究了刑事责任。城厢区法院一审判决,莆田市中院二审裁定,驳回了林的上诉。一年徒刑。
当年审判的法庭上,林培章几乎罪无可辩。但昨日行政诉讼这一次,代理人黄维德发表起意见来条理清晰,声势迫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只有两种土地交付方式才是合法的:一,农民协商后自愿交付;二,土地资源管理部门通过法院强制执行交付。被告多年来采取的征地方式,都是不合法的。”
62岁的黄维德时而戴上花镜读取书面意见,时而摘下花镜,神情自若地抖动着双腿、直视着对面的三位被告代理人。旁听群众时时表示赞许。
两枚手榴弹
林培章的第一段牢狱生活于2006年7月18日结束。不到两年后,正当林培章还在四处为征地纠纷申诉时,“木兰溪防洪工程”的第二期已经悄然而至了。二期工程要征用林家的地,是林培章母亲的坟墓。
迁一个坟墓300元,林培章不能接受的同时,再次咬住了工程方没有出示合法证明的破绽,拒绝配合搬迁。2008年1月25日,工程指挥部给他发去通知,让他“在三日内将祖坟迁移,逾期将作无墓主处理”,结果他没有理会。但从那开始,他几乎每天跑去坟墓所在地去观望、守着,直到4月17日。
这一天早上,林培章听说“要强拆”的传闻后随即赶往事发地,看到了母亲墓地处围着二十多人正在实施强制拆迁,“当时街道办的一个副主任激我说,‘我们就是要强拆了,你有什么办法就尽管用吧。听罢后林培章扭头回去,抄起了事先埋藏在自家自留地里的两枚手榴弹,把它们别在了裤腰里,闷声向人群走去。
这是两枚编号为124-65-33的木柄手榴弹,1965年由第33兵工厂生产。
在这起案件审理的过程中,林培章始终供述手榴弹是他在部队退役时私藏的,且无证据表明事发时他知道手榴弹年久失效,因此被裁定为“非法持有弹药罪”。但在入狱后,他在申诉状中改口说手榴弹是有村民(或政府人员)放置在他家院子里,有帮助(诱使)他持有以实施威慑(犯罪)之嫌,之前称“从部队带回”是为了保护这个可能想要“帮助”他的村民。这个说法目前被多数村民认同,但真相再难澄清—“如果是村民想帮他而给他送弹药,现在怕是也不敢说了;如果是政府故意放在那儿引诱他犯罪,现在更不会有人说了。”一村民如此理解。
面对二三十米外强拆的人群,这名从1976年至1979年在解放军37503部队服役的港防炮兵,掏出了裤腰里的一枚手榴弹,拉开引线,向人群中投掷出去。当时,包括防洪工程管理处和指挥部、霞林街道办事处、施工队在内的二十多人聚集在墓地,其中甚至还包括正在阻止强拆的林培章妻子吴建香。“他当时没有多想,我事后也没有怪他,知道他那是气疯了。”她告诉记者。
手榴弹滚落在众人脚边,没有炸响,也没有人发现后慌乱逃走。
“我看一个没响,当时想,‘我再来一个!’然后一拉线,把第二个也扔了出去。”林培章说。
第二个还是没响,众人还是没有四散而逃,倒是林培章自己逃回了家中。一枚不炸又扔一枚,这也在日后的量刑工作中被认为“充分反映了其主观上认为该手榴弹能够爆炸”,所以因“行为危害到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安全”而被判决为“爆炸罪”。
当天林培章从后院溜回了家里。第二天早晨醒来后,他发现窗户玻璃上抵着一只枪口;向外张望时,发现自己的家已被多名特警持枪包围了;同时,他听到头顶上有直升机突突作响的盘旋声。林培章高举着一份挂历,让白底背面朝外,慢慢走出家门。“举白旗投降,我看片子里面都是这么演的。”他说。
特警们令他脱掉全身衣物,排查出他身上别无武器,而后又缴获了仍留在他家中的第三枚手榴弹。林培章随特警和直升机离开,将惊魂未定的坂头村留在身后。
爆炸案至此归案,林培章因举“白旗”投降而被认定有自动投案情节。最终获有期徒刑六年半。
“抗改人员”
昨日,第五法庭的审判长想到一个问题,问到坐在他右前方的林培章:“你母亲坟墓里的尸骨,放在了哪里?”林培章说了昨日庭审上为数不多的一句话,他脸偏向另一侧,指指对面的被告代理律师,说:“问他们吧。”
连同代理人在内法庭众人默然。林母的尸骨至今无踪,原先埋葬她的地方而今已成了河岸大堤。
当年向公安投案的林培章身背两罪,已没有能力去处理这些后事。2009年1月22日,林培章被送进了福建仓山监狱。服刑六年半期间,他始终在顽抗、不停息地争斗。他认为自己无罪,不断地起草申诉状并寻求外寄。他还认为,自己因此受到了很多不同的对待—比如把他和有精神障碍的犯人关在一起。
“2010年6月的一天早上,那个犯人抄起吃饭的碗来在我头上不断地打,打得我头破血流,最长的伤口有好几厘米。然后我就向监狱中队的值班人员请求,要换个号房,没有人理我,我就闹。”林培章说,“后来他们给我两个胳膊绑上了‘约束带’,勒得我淤青渗血,我还是追着值班人员,赖着不走。结果,那个人朝我左脸上连打了四个耳光,后来我被诊断为耳膜受损。我闭气的时候,都能感觉到气从左耳朵往外冒。”
从那以后,林培章被定为“抗改人员”,被送进了“严管队”。但这还是没能让他老实下来。
林培章不断地写申诉,看到监狱方面对于此事不积极便开始抗议—具体行为分三种,罢工(手工成衣)、不搞卫生,以及绝食。最长的时候,他连续在7天之内水米不进,绝食时段最长达到三个月。监狱方面只能通过强制输液(葡萄糖和盐)和鼻饲(营养粉)等方式维持他的生命。
林培章保留着两份宣讲健康知识的剪报:“低钠盐并非人人适用”、“自用药需防肝肾损害”,并用笔画出长期用药对人身体损害的症状描述。偷偷在小纸条上记日记时,他记录下了自己“心脏病发作”、“三天整无尿”、“CT检查”、“脑偏瘫”等经历。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出狱前。2014年8月,仓山监狱医院还给林家送达一封“罪犯林培章情况告知书”,警示说,长期卧床接受输液和鼻饲的林培章,可能会有电解质紊乱、胃粘膜损害、肌肉萎缩甚至瘫痪的危险。
他还在不断写东西。除了申诉状和日记,他还会写法制学习记录,会写抗议口号。一件保暖内衣上被他写满了“坚持依法申诉”、“不让申诉绝食抗议”等语句。他回忆说,监狱没收了他的笔,他买了笔芯偷偷在号房里藏起来写;监狱没收了他的笔芯,他操作自己的输液装置,让血液回流后蘸着自己的血在墙上写血书……
监狱外,妻子吴建香代他写给莆田市中院和福建省高院的申诉,先后在2009年和2010年遭到了驳回;而林培章在监狱里写的那些申诉都没能得到最高法的回应,直到今年10月刑满后,随着他本人一同离开了仓山监狱。
征地矛盾百态
出了狱的林培章不仅依然认为自己无罪,而且这次把罪责推向了组织实施征地拆迁的政府。
三位被告代理人列举了福建省和莆田市两级政府的相关文件,证明“木兰溪防洪工程”的合法性;但黄维德的质证焦点在于,工程合法、但征地过程非法。双方甚至在“是否实施了拆除林母坟墓”一事上都打了两个来回。
昨日法庭之上,林培章案仿佛牵动着所有旁听者的神经。众人除了时时表示赞许外,还相视着轻声笑了两次:一次是在霞林街道的代理人否认街道办事处是拆除坟墓的实施单位时,另一次,是在市政府代理人将实施单位归结为区(木兰溪防洪工程)指挥部时。
在农民眼里,政府部门的人是“一气”的。他们对于政府征地方式有颇多争议,原因在于他们看到征地工作的不公平和不公开。因与领导干部关系远近而“厚此薄彼”、在征地测量中被“缩水”,处理方式“简单粗暴”,据称都是当地普遍现象。
棠坡村的周天章称,他们村的征地标准一度只有每亩7000元,至今仍有80%的人家拒绝领取补偿。他本人还曾因到被征用的田里去给庄稼施肥而被拘留十五天。他最早从2000年开始代理村民们的申诉,成为让十里八村都“跟着走”的典范。
阔口村的张文桂背起法律条文来头头是道,他称自己所在的村庄有13户人家被强拆,诉讼官司曾经请来了王才亮律师。目前他准备针对政府对项目报批程序的不合法性打行政诉讼官司,正在等待法院受理。
顶墩村的村民反映,原村支书徐文景因为违抗上级政府委派的征地任务—将新农村建设划拨的248亩地缩减为80亩,余下变卖—而被安上了黑社会的罪名,目前仍处于18年徒刑的期间。
樟塘村的林东照举着照片展示,自己如何在阻拦铲地施工时跌落在土坑中,如何险些被推土机推过来的土“活埋”。
昨日上午,第五法庭的庭审告一段落,审判长宣布将择日对这起行政诉讼案进行宣判。黄维德刚刚结束了这个案子的代理工作,下午很快又收到了另外两个行政诉讼案件的审判结果—由他代理的来自泗华村的两起类似“民告官”案子,双双取得了胜诉。
老黄已记不清准确数字,但这最起码是他今年代理村民们的诉讼案以来,胜诉的第二十起。“下一步就是申请行政赔偿了。根据新《民诉法》,申请赔偿过程中让原告来举证、保护农民的合法财产将变得更容易。”黄维德说,“所以法制还是在进步的哦。”
12月10日,世界人权日这一天,老黄过得很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