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考核检查组对我省2014年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进行考核
2015年5月24日至26日,国家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检查组对我省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进行了重点抽查与现场检查。检查组首先听取我省工作情况专题汇报,查阅了相关资料,深入到西宁、海东两市和大通、互助两县,以及市、县所属的4个重点取用水户,1个水功能区和1个水源地进行了实地抽查,26日上午,检查组向我省反馈了考核情况,综合成绩为良好。
考核组对我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青海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要求,高度重视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加强工作顶层设计,积极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扎实推进“三条红线”管理工作,工作有力、措施得当、成效显著。经核查,青海省年度用水总量为26.34亿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0年下降52%,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47,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83.78%。“三条红线”控制指标全部实现年度控制目标,达到考核要求。
同时,考核组对核查和现场检查中发现的不足和问题,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按照国家要求,应加快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调整。二是水资源费用于节约、保护和管理的比例偏低,需加大投入比例。三是需进一步加强水功能区监测力度,实行水功能区监测全覆盖。四是水资源管理技术力量有待加强,尤其要加强市(州)、县两级水资源管理能力建设。
副省长匡湧对考核组的辛勤工作表示感谢,他指出,考核组对我省水资源管理工作成绩的评价中肯,对反馈意见和建议把脉准确,切中要害,符合我省实际,表明国家对青海省水资源管理工作密切的关切和高度的重视。
针对存在的问题,匡湧副省长提出,一是要加强水资源管理基础工作,摸清水资源基本状况;二是在水资源保护工作中要建立政府监管、群众参与的社会共治格局;三是在经济社会发展中要处理好发展和保护的关系、规模和效益的关系、硬件与软件的关系、近期与远期的关系;四是要统筹衔接好各专项规划和实施方案;五是加强水资源管理能力建设,研究与应用新技术,促进我省水资源管理的现代化。他要求各相关单位要针对存在问题抓紧专题研究、分工负责、制定措施、立改立行、深入落实,争取整改工作早见成效。
最后,匡湧副省长表示,检查组现场检查指导工作,给我们带来了先进理念和技术,我省将以此为契机,继续贯彻落实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水资源管理体系,强化制度建设,明确目标责任,完善工作举措,全面节约和保护水资源,深入推进我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和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促进我省水资源可持续发展。(水资源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