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严“水法”护荆楚

07.08.2014  10:19

  本报记者巫勇武汉报道 号称湖北史上最严厉“水法”的《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近日正式施行。湖北省政府下发通知,要求各市、州、县人民政府以及湖北省政府各部门认真学习宣传贯彻。

  《条例》对政府职责、水污染预防、水污染治理、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监督与应急、法律责任等做出了严格规定,构建了湖北省最严格的水污染防治制度,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为有效解决湖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保护和改善水环境,提供了强有力法律保障。

  通知要求,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学习新修订的《环保法》结合起来,进行全方位、立体式的宣传报道。

  抓紧完善相关配套制度,确保《条例》的顺利实施。2014年底前,湖北省直各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湖北省水污染防治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及考核办法、跨界断面水质考核办法、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重点水污染物控制名录、按日连续处罚及污染水环境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案件移送制度等具体实施办法,确保《条例》规定的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同时,各地、各部门要对照《条例》规定,抓紧对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认真清理,凡与《条例》不一致或者相抵触的,要按照有关程序及时进行修订、完善或废止。

  湖北省要求,要以《条例》的实施为契机,通过集中执法、专项检查等形式,坚决依法打击、公开曝光和处罚一批环境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同时认真规范行政行为,改进监管方式和手段,抓紧建立水污染防治信息公开制度和举报制度,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全面提高水污染防治工作水平。

省委召开常委会会议 王建军主持
  5月10日,省委召开常委会会议,水利厅
12.68亿元财政资金支持全省重大水利工程建设
  我省集中力量推进一批全局性、战略性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近日省财政厅下达资金12.水利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