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名教师“有偿补课”被处分

30.10.2015  17:34

有偿补课”一直是教育部向中小学生划出的行为红线。昨天,教育部发布《关于吉林大学附属中学部分教师有偿补课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4名“有偿补课”教师受到留党察看、降低岗位等级、取消荣誉称号等处分。

通报称,今年6月,教育部印发了《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划出有偿补课行为6条“红线”,全面部署中小学有偿补课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但少数教师受个人利益驱使,对纪律和规定置若罔闻,顶风违纪。7月,吉林大学纪委对吉大附中4名教师有偿补课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会同吉林省长春市教育局对有关教师进行了严肃处理。

经查实,6月6日至6月8日,吉大附中初三物理教师屈宝峰、初二数学教师金晶一、初一语文教师刘瑞海、初三英语教师唐景荣4名教师分别接受学生家长邀请,多次到长春市君子大厦教室为10余名学生补课,分别收取补课费1000元。

通报称,上述教师的行为,违反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相关规定。根据案件违纪违规事实和有关规定,涉案教师全部受到严肃处理,涉案钱款全部退还有关学生家长。

吉林大学给予屈宝峰留党察看二年、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给予金晶一、刘瑞海、唐景荣降低岗位等级处分,4人从中学高级教师降为中学三级教师岗位并停课反省半年,取消相应荣誉称号。长春市教育局将屈宝峰等4名教师从长春市中考命题人才库中予以清除,永久取消其长春市中考命题入闱资格;取消该校2016年中考命题入闱资格,取消学校及学校班子成员2015年评优评先资格;对吉林大学附属中学进行全市通报批评。(记者张晓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