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林业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推进湿地资源保护
19.09.2016 18:05
本文来源: 林业厅
一是湿地资源保护体系建设取得新突破。我省林业部门不断加快湿地保护体系建设步伐,国家湿地公园从“十二五”期间的1处,增加到目前的15处。目前,全省已建各类型自然保护区11处,总面积约2,177万公顷;3处重要湿地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面积16.7万公顷;17处重要湿地列为国家重要湿地名录,面积21.98万公顷;15处重要湿地批准为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初步构建了以自然保护区和国家湿地公园为主的湿地保护管理体系。
二是湿地保护投资取得新增长。“十三五”期间,全省共落实湿地保护资金1亿多元,先后启动实施了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湿地保护奖励试点、湿地保护与恢复、中央预算内湿地保护等工程。
三是不断完善湿地保护新机制。不断加强和完善湿地保护管理制度建设,制定印发了《青海省湿地公园管理办法》、《青海省湿地监测技术规程》、《青海省重要湿地标识规范》、《湿地保护奖励试点管理办法》等制度,夯实了我省湿地保护建设基础。
四是湿地保护科技支撑体系取得新突破。与科研院所建立合作机制,省内30余名专家组成青海省湿地资源保护专家队伍。分别与中科院东北地理所、信息遥感所、成都生物所、北京林业大学等科研机构建立了合作机制。与全球最大的非政府组织—世界自然基金会建立了合作关系,先后引入世界自然基金会高原湿地保护项目资金50余万元,开展了技术培训、科普宣教、湿地保护进党校等活动。
五是积极探索湿地保护新模式。2015年底开始,我省在三江源综合试验区内的玉树州、果洛州、海南州、黄南州的22个县(市)及三江源、可可西里和隆宝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共设置了963名湿地生态管护员,管护三江源国家生态保护综合试验区内的湖泊、河流和人工湿地面积2890万亩。工资标准按照每人每月1800元发放,年工资2080万元,由省级财政全额负担。通过设置湿地生态管护员,初步探索了一条高原湿地保护新模式。
六是严格履行国际公约,国际重要湿地保护取得新成效。全面完成青海湖鸟岛、扎陵湖、鄂陵湖3处国际重要湿地生态价值评估。评估结果显示,青海鸟岛、扎陵湖、鄂陵湖3处国际重要湿地生态系统总价值达247.96亿元,反映湿地生态系统健康和功能状况的综合健康指数等指标均处于优良状态,3处国际重要湿地为我国履行国际《湿地公约》发挥了重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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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9.2016 1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