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
近年来,海西州进一步明确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使用和管理的相关政策和具体措施,制定《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大力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
一是聚焦教育实践锻炼,提升少数民族干部看家本领。针对民族地区发展面临的新形式新任务,开展制度化、常态化、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特别是经济管理、依法治理等方面培训,切实发挥少数民族干部在维护民族团结稳定、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2018年以来,安排353名少数民族干部参加各级党校举办的青年干部培训、县处级干部轮训等培训班,对64名少数民族优秀年轻干部点名调训。
二是加大培养选拔力度,推进少数民族干部梯队建设。注重选拔在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工作中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少数民族干部,大胆使用政治过硬、敢于担当、经得住考验的少数民族干部。在各级领导班子配备时,严格按照班子结构要求,优先选配少数民族干部;职位空缺时优先充实少数民族干部;机构改革时优先安排少数民族干部,一批少数民族干部经过组织培养选拔走上领导岗位,2018年以来,先后提拔处级少数民族干部63名。目前,全州厅级领导干部43名,少数民族干部14名,占32.6%;县处级干部636名,少数民族干部199名,占31.3%,科级干部3260名,少数民族干部1294名,占39.7%。
三是抓好源头储备,强化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把少数民族后备干部工作纳入全州后备干部总体规划。通过组织推荐、公开选拔等方式,掌握一批35岁左右的优秀少数民族干部进行重点培养,初步建立州、县、乡三级少数民族后备干部队伍人才库。根据州、县、乡三级领导班子建设需要,重点抓好县处级党政“一把手”和可进县处级党政领导班子的少数民族后备干部的培养。
四是坚持严格监管,促进少数民族干部健康成长。加强日常监督,健全电话、短信、网络、信访“四位一体”监督举报体系。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综合运用干部考察考核、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离任审计、信访举报等措施强化监管。建立干部负面清单,试行干部信息痕迹化管理,严防少数民族干部“带病提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