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红包 有组织有纪律还有人抽头微信群变成大赌场
抢红包本是微信好友间很热闹的小游戏,可如今却被有心人利用,变成了赌博工具。近日,如皋警方破获南通首例以微信代发红包形式进行赌博的案件,抓获组织者、“代包手”、21名参赌人员。
这帮人建立多个微信群,找专人做“代包手”发红包,供群内上百人随机抢红包,抢到金额最少的人再打款给“代包手”,“代包手”抽头后将剩余赌资投放群内继续发红包,短短1个月涉案赌资达93万余元。破案后,如皋警方调取的涉案人员中发红包截图证据就高达9万多张。
市民报案
微信群“抢红包”输了1万多
今年8月底,如皋市公安局接到市民李某报警。李某称,他被拉进一个名为“128-4”的微信群,在群内“抢红包”输掉1万多元。
抢红包能输这么多?为一探究竟,民警也加入了李某所说的微信群。民警发现,群里人数众多规则严格,有专门发起赌博的组织者和“代包手”(代发红包的人),还有上百名参赌人员。
每次赌博开始前,群主都会在群里试发红包,测试群的活跃度,如果抢红包的人数较多,赌博便随即开始。首先,群主先在群里发第一个128元的红包,抢得金额最小的人员再发128元的红包给“代包手”,“代包手”将收到的红包分成28元和100元两部分,28元作为“抽头钱”给群主,100元则作为赌博红包放到群中让参赌人员继续抢,以此循环反复。
为防有人只抢不发,群里设立了严格的赌博规则——入群新人每人需缴纳100元保证金,一旦有“逃包”的情况,就会被立刻踢出群。当然,也有部分成员没有缴纳保证金,不过他们都要找群内熟人作担保人,如果耍赖不发红包,介绍入群的人要为他们造成的损失“买单”。
此外,为了吸引人气,如果有参赌人员抢到66.66元或者12.34元等特别的数额,群主还会从“抽头钱”中拿出一部分钱作为奖励。
民警观察发现,红包群的活动一般集中在每天晚上七八点至凌晨时分,而且参与人数众多,红包一旦发出很快就被抢光。
收网行动
“代包手”意外牵出“案中案”
掌握了赌博群的基本规则后,如皋市公安局迅速组织治安大队及网监部门大队民警成立专案组。民警对群内人员的身份进行逐一排查,并多次奔赴深圳腾讯公司总部查找后台数据支撑。
9月11日晚,如皋市公安局进行收网行动。“由于涉案人员都在同一微信群,联系非常紧密,分开抓捕极易惊动其他人员。因此,我们当晚抓捕组也建一个叫做‘911行动’的微信群,及时掌握各组的情况,保证统一行动无人漏网。”如皋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陈飞说,他们一举将汤某、陆某、练某、谢某、蔡某等主要涉案人员抓获归案。
戏剧化的是,当晚在对“代包手”谢某进行突审时,民警意外发现,谢某同时还在给以袁某、顾某等人为首的另外4个赌博群里做“代包手”。专案组民警当机立断,连夜侦查,于次日将毫无察觉的袁某、顾某等人也抓获归案。
经审查,微信群“128-4”的群主汤某、陆某和练某原本都在袁某和顾某所建的微信群里参赌,一段时间玩下来输了不少钱,于是合谋自己建微信群,照搬之前在群里学到的规则,拉人进群参与赌博。
由于微信红包规定,单人一天最多只能发50个红包,于是“代包手”便应运而生,他们借用家人、朋友甚至是购买多个手机号码注册多个微信号,代替输家发红包。
据了解,群成员每发出一个128元的红包,“代包手”就会从中抽取28元,其中2-3元作为自己的提成,其余的全部转给群主汤某。
8月上旬至9月中旬,短短1个多月,汤某组建的“128-4”的微信群,赌资就达51万余元,加上在袁某、顾某等人组建的微信群中发出的红包,两起案件的涉案总金额超过93万。
●警方提醒
建这种微信群 涉嫌开设赌场罪
“我是被朋友拉进群里的,一开始只是觉得好玩,后来觉得当‘代包手’赚点零花钱也不错……”今年30岁的谢某是名销售员,因为平时空闲时间多,便做了“代包手”,开始她只在袁某的微信群里做,发现来钱容易后,又申请几个“小号”,在汤某等人新开的群里也做起“代包手”。
“对参赌人员来说,用微信‘抢红包’的方式来进行赌博,很方便也很刺激。”如皋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陈飞介绍,涉案人员基本集中在如皋、如东、通州、南通等地,大部分都有工作,主要犯罪嫌疑人汤某、袁某、顾某等人都有正当生意,陆某更是在某事业单位上班。由于在微信里进行赌博既不耽误上班,手气好的话一天还能有上千元的收入,因此这种形式能吸引很多人。
如皋市公安局副局长张勇指出,犯罪嫌疑人的这种“抢红包”,不同于亲朋好友之间的微信“抢红包”游戏,这个群里的人彼此不认识,完全是为了获利而在一起,而且有明显的“抽头”行为,和现实中赌场的性质一样。根据刑法,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以及开设赌场的,将构成赌博犯罪,可能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
日前,汤某等人因涉嫌开设赌场罪,已被如皋警方向检察院提准批捕,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