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腐必反 有贪必肃

17.11.2015  10:41

  惩治腐败,深得人心。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既是我们党有力量的表现,也是干部群众的共同愿望。面对新形势新挑战,我们要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定不移地把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向前进,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有力保证。

  “贪似火,无制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必滔天。”反腐倡廉事关政权兴衰、事业成败。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委按照中央部署,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折不扣整治“四风”,积极践行“三严三实”,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决抓好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各级纪检机关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查处了一批腐败分子,着力正风肃纪,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和巡视工作,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坚决惩治腐败,不是权宜之计,而是战略任务;建设廉洁政治,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近年来惩腐肃贪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各级领导干部从自己做起,以上带下,发挥“向我看齐”的表率作用;得益于以解决突出问题为切入点,扶正祛邪,以良好党风、政风引领社风、民风;得益于以“零容忍”态度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形成了对腐败分子的高压态势;得益于扎实推进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重点工作并不断取得新的成果;得益于用制度规范权力运行,用制度畅通各方力量参与作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渠道并赢得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

  为政清廉才能取信于民,秉公用权才能赢得人心。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脱离群众的最大危险则来自腐败。毋庸置疑,面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我们必须保持“绝不以青海条件艰苦而放松对干部的管理、降低反腐败力度”这份清醒,坚守阵地、巩固成果、深化拓展,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深沉的使命忧患感、顽强的意志品质,严肃查处腐败分子,筑牢思想防线,完善体制机制,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着力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氛围,努力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我们要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从严治党的基础来强化,把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作为长期保障来推进,把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作为“牛鼻子”来落实,真正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只有这样,才能锻造和提升党的战斗力,夯实党的执政之基,为实现“坚持正确方向、全面深化改革、奋力打造‘三区’、建设全面小康”这一战略任务提供可靠保障。

  (作者单位:青海省有色地质矿产勘查局八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