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有限财政资金 保障治青理政需求

01.03.2017  11:38
              为有效服务保障省委、省政府治青理政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支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补齐发展、生态和民生等领域短板,使财政支出更加切合改革发展实际,青海省制定出台了优化全省财政支出结构实施意见,明确7项优化工作举措,着力解决当前支出运行管理中存在“越位”“缺位”问题,加快推进建立结构优化、导向明确、公开透明、运行高效的财政支出运行长效机制。               一、全面推进零基预算改革。按照“统筹使用、打破基数、加强审核、硬化约束”的原则,从2017年起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将下年预算编制时间提前到上年7月,取消各预算部门预算基数,夯实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进一步细化支出预算编制,加强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落实绩效与预算安排的挂钩机制,把零基预算真正做实,加快建立“能进能出”的资金分配机制。               二、坚定不移清退固化支出。全面梳理分析现有支持政策,合理界定财政保障范围,逐步取消竞争性领域专项,清理规范重点支出挂钩机制,从严控制专项设置和资金规模,建立健全评估退出机制,着力解决财政支出范围过宽、大包大揽,财政政策及支出结构僵化、固化、碎片化问题。从2017年起,重点支出安排不再采取与财政收支增幅、支出规模或生产总值等挂钩。               三、跟进落实重大决策部署。按照保障重点、有保有压的原则,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财力可能,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好支出保障层级和要素,集中财力、突出重点,有计划、分步骤地用于生态保护、创新驱动、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就业创业和民生改善等领域,切实做到有保有压,加快补齐短板。               四、创新改进财政投入方式。坚持加大投入和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并举,在继续保持一定投资强度的同时,更加注重优化投资结构,提高基础设施和重点产业、民生事业、藏区发展的投资比重。同时,科学合理选择财政供给方式和政策工具,通过支持设立政府引导基金、推广运用PPP模式、政府购买服务、股权投资、财政贴息、以奖代补等方式,更好地发挥财政政策资金的支持、撬动、引导作用。               五、加大资金统筹盘活力度。加快构建新型预算统筹配置和管控方式,坚持激活财政存量与优化增量并举,优化增量资金配置,建立财政存量资金定期清理机制,推进部门内部、跨部门资金的统筹整合,加大重点资金优化整合力度,打破资金使用条块分割,避免重复安排支出和投向固化,做到“收入一个笼子、预算一个盘子、支出一个口子”,切实发挥财政资金聚焦效应。               六、加快推进事权划分改革。在积极跟进中央与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步伐的基础上,根据基本公共服务的受益范围、影响程度等因素,科学建立省以下政府财力与事权支出相匹配的资金分担机制,进一步改进和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支持各级政府提升保障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激发各级政府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七、全面强化支出管理责任。要求各级政府及其财政部门、各级预算部门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将依法理财贯穿于财政支出使用管理的全过程,硬化预算约束,强化预算执行,压实支出主体责任,健全内控制度,夯实会计基础,加快构建与预算执行、监督检查结果及绩效等挂钩的运行机制,全面提升财政资金配置水平和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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