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社区服刑人员实现跨省异地委托矫正

08.05.2014  18:05
  ~马某因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伪造事实,骗取他人数额较大现金,其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被门源县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因马某犯罪前在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开餐馆,家人全部都在武汉市江夏区生活,犯罪后其在户籍所在地无经济来源,无固定住所,给其经济和生活上带来了诸多困难。马某向司法所提出申请:希望委托至居住地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进行矫正。针对马某“人户分离”,即社区矫正人员户籍所在地与居住地不一致的实际情况,青石嘴司法所及时向县局汇报,为防止矫正人员出现脱管失控和促其有效改正,县局依照《矫正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和通过研究《湖北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中对于委托管理的有关规定,积极与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司法局对接,开展有利于异地委托管理的有关工作,经多次协商并向马某所在居住地司法局发出变更征求意见函,当事人申请并提交《社区矫正人员居住地变更审批表》及居住地变更相关材料后,于今年元月份,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司法局复函同意接收马某到其接受社区矫正。这是我省首例社区服刑人员跨省异地委托矫正。
  (海北州司法局)
   
国家10.49亿支持我省启动实施教育强国推进工程
  今年以来,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省发展改革委紧抓“十四五”开局机遇,围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新时代目标,科学谋划项目储备,主动加强汇报衔接,全力以赴争取中央专项资金,支持教育领域基础设施建设。经积极争取,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我省教育强国推进工程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10.人民政府
甘青两省政协就推动兰西城市群建设开展联合调研
  8月2日至6日,青海省政协应甘肃省政协的邀请,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