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粮食局开展元旦春节期间纪律作风等情况专项监督检查

04.03.2017  02:41

青海 2月16日-21日,省纪委驻省发展改革委纪检组、省粮食局直属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局巡查组共同组成监督检查组对局机关7个支部、6个直属单位党委(支部)元旦春节期间纪律作风执行情况,2016年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召开及支部学习、效能建设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青海 监督检查组通过查阅资料、查阅账目、现场查看、个别谈话等方式对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纪律作风建设情况,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支部组织生活会情况,学习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十二届省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情况,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情况,党员按月交纳党费情况,落实效能建设《九项制度》和八项任务的情况等进行了认真检查。检查现场登记《省粮食局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纪律作风和有关工作情况监督检查情况反馈表》,并向各党委(支部)反馈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下发监督检查通报,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了公开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青海 通过检查要求各党委(支部)针对学习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学习计划,改进学习方式,提升学习效果,克服学习流于形式和学习成效一般化的问题。继续深入组织学习2个《准则》和3个《条例》,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十二届省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通过学习传导责任压力,履行好支部教育管理党员的职责。强化各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意识,领导干部在落实各项制度上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效能建设《九项制度》和八项任务等制度,自觉形成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良好风气,做到思想不松、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坚持严字当头,严明作风纪律,坚决纠正“四风”,进一步强化对工作人员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力度,不断巩固和扩大作风建设成果。对通报的问题予以高度重视,引以为戒,用“零容忍”的态度开展自查自纠,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