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本太副主任赴可可西里开展立法调研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16年立法工作计划,为切实做好《青海省可可西里自然遗产地保护条例(草案)》的审议工作,提高立法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3月7日至10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邓本太带领省人大环资委部分组成人员,中科院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青海林业科学院、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专家深入可可西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进行立法调研,召开座谈会,听取可可西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工作汇报,广泛征求玉树州人大、政府,治多县、曲麻莱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对条例草案的意见建议,并对申遗立法工作提出了要求。
邓本太指出,可可西里自然遗产申报地内自然景观、生态系统、野生动植物等遗产资源丰富,保存完整度高,是目前世界上原始生态环境保存最完整的地区之一。省委、省人大、省政府高度重视可可西里申报世界自然遗产工作,省政府相关部门、玉树州政府、格尔木市政府、可可西里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做了大量行之有效的前期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所做的工作值得肯定。
邓本太强调,申遗工作是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一件大事,遗产地各级政府及管理局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努力做好这项工作。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的要求,申遗地区必须通过立法及制定相关的保护管理措施来保护自然遗产地,制定可可西里自然遗产地保护条例,既是申报遗产地的一个硬件,又是可可西里可持续发展的法律依据,决不能马虎。目前,条例草案有些条款还比较模糊,尤其是遗产地的范围、管理职能、旅游资源的开发等问题还要科学论证,进一步明确和完善。既要按照申遗工作的要求及时出台《条例》,又要科学慎重,不能粗制烂造、不能回避也不能简单化处理这些问题,重要的基础性的问题要讲清楚,要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不能给今后的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管理留下隐患,甚至误导。要通过深入调研、科学论证,认真分析研究、梳理各方面的意见建议,使条例更加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打造面向世界的科学研究平台,使遗产地保护符合我省生态文明先行区建设的要求。要通过申遗立法,让遗产地保护区的农牧民成为自然遗产地保护的主体并受益,还要总结以往保护区管理的经验,充分遵照当地农牧民的意见,不能再进行大面积的生态移民,不能使世居当地的群众成为生态保护的牺牲品。同时,还要进一步更新观念,科学研究遗产地的基础设施建设、科普旅游等问题,将这部条例制定好。
调研组一行还实地察看了可可西里自然保护区保护现状,保护区内野生动物栖息地和自然迁徙路线保护措施制订落实情况,通过沙盘了解了自然遗产地保护范围,听取了自然保护区规划执行、资源保护、自然环境变化、监测数据等工作开展情况及保护管理措施制订落实情况;看望慰问了可可西里自然保护区不冻泉和索南达杰保护站全体管护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