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海法院:健全机制多措并举稳步推进司法公开
年初,兴海法院结合实际,成立相关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兴海法院关于开展“司法公开年”活动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明确责任分工,确定工作任务,全面推进兴海法院司法公开工作。
一是加大立案公开力度。编印藏汉双语《诉讼指南》,依法公开立案程序和条件等,方便少数民族当事人全面、详细地了解整个立案流程;建立了《一小时立案制度》,提高立案工作效率,积极提供法律咨询、诉讼指导、材料收转等便民服务,引导当事人正确行使诉权;公开举报受理电话,接受各界监督。全年共立案593件,接待来信来访31件120人次,并为32件案件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25万余元。
二是加大庭审公开力度。严格坚持除法律规定不能公开之外,所有庭审一律公开进行,所有案件一律公开宣判,今年公开判决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共75件,公开开庭率和公开宣判率达到了100%;对于社会关注程度高、具有一定影响的案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人士、当事人亲属参加案件庭审,提升审判活动的透明度和对裁判结果的认同感;健全完善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机制,以评查的方式加强案件质量管理,提升审判质效。
三是加大执行公开力度。对执行款项的收取发放、执行标的物的保管、评估等重点环节和重要事项,及时告知当事人,使执行工作在双方当事人监督下进行;对依法予以中止、终结的以书面形式告知当事人中止、终结的理由、条件以及申请恢复执行的权利和途径,取得当事人的理解与认同;根据上级法院的要求,对2007年以来的637件执行案件及时录入《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四是稳步推进文书公开。从6月1日起,根据今年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出台的《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要求,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特殊情形外,对所有我院已生效裁判文书,在生效后七日内统一上传至中国裁判文书网及兴海法院门户网站向社会予以公布。目前,已公布民事、刑事、行政等各类生效裁判文书3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