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各级路政管理机构全面深入开展治超宣传月活动
为不断推进全省治超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16年治超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省路政总队高度重视、全面安排,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以“齐抓共管,依法开展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保障安全,为社会公众提供良好道路通行环境”为主题的治超集中宣传月活动。
为使集中宣传月活动达到全方位、多领域的宣传效果,总队及所属各基层单位将路面宣传、走访宣传、集中宣传结合起来,多措并举全面深入开展宣传活动。一是各路政支队、大队、治超站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宣传工作方案,成立宣传领导小组,具体分工,明确责任,确保宣传工作落到实处。二是突出重点,细化措施。各单位制作了通俗易懂、生动有趣的各类宣传展板、横幅、宣传资料、普法手册、音像资料等多种公路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在办公场所、治超站、收费站、街道、公共广场、源头企业、货运集散地、学校、乡镇村庄村等车辆及人员集散地进行宣传,权威、诙谐而又实用的宣传材料得到了广大群众的欢迎。三是新式多样,内容丰富。通过设立咨询台、张贴标语横幅、播放广播、宣传片、路面可变信息屏、车载LED情报板、网站、微信、微博等多种形式,扩大了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的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使广大司乘人员、货运单位深刻认识到公路安全畅通的重要性和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的必要性,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司乘人员、货运单位的爱路护路意识。四是加强合作,提高治超宣传的社会性。各支队及大队积极联合地方政府、地方交通主管部门、公安交警部门、公路养护部门、收费站点等单位,采用规劝、现场讲解法律法规知识,告知违法行为所造成的危害性等人性化的执法方式,以案说法、解惑释疑,发挥多部门、多角度、多层面联合宣传的合力效果。五是普治并举与集中宣传相结合。在进行普遍宣传与治理的同时,总队机关及各所属单位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的统一安排,于3月16日,在各辖区内开展了“集中宣传日”活动,各单位共计制作展板120余块,发放宣传材料5000余份,悬挂横幅100余条,接受咨询群众500余人次,出动宣传车辆50余辆,累计播放藏汉双语音频广播1000余分钟/21次。
此次活动,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青海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办法》和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违法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有关治超政策的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了解到超限超载的危害性、治超工作的重大意义、治超标准及措施等,进而获得社会及群众对我省治超工作的理解与支持,为新一轮治超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障我省公路的安全畅通,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也为依法治超、依法治路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