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提高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年度报酬标准
12.03.2015 10:38
本文来源: Qhnews.Com
青海新闻网讯 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3月10日,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调整提高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年度报酬标准的通知》,从2015年1月1日起,全省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年度报酬提高为当地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两倍。
为扎实做好此次提高村“两委”主要负责人报酬标准工作,相关部门及早开展调研和基础数据收集分析工作,分县(市、区)汇总了村“两委”主要负责人数和“一肩挑”人数,列明2014年各地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和按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两倍测算的报酬标准,确保精准测算、落实到位。提标后,全省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年度报酬标准平均达到1.4万元,平均增幅达到17.65%。村“两委”主要负责人“一肩挑”的,不再重复享受补助。
此次提高报酬是我省加强“三基”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干部报酬动态增长机制,充分调动村干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以及切实加强“三基”建设的又一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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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2015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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