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执行联动促和解 当事人握手言和重归好
近日,都兰法院执行局办公室里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在法官和村干部的见证下,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达成了一份和解协议,申请人将39.9万元案款主动放弃了23万,偿还期限也放宽至两年。至此,一件棘手的执行案件得以圆满解决,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均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申请人晁某与被执行人李某系同村人,2015年晁某从李某处购买枸杞苗木60000株种植,后发现产出的果实与苗木标注的数量与质量不符,经鉴定,李某出售的枸杞苗木为“假苗木”,在一定期限内难以恢复生产,没有种植价值。案件审理后,判定李某赔偿晁某经济损失共计39.9万余元。2018年执行立案后,承办法官对李某财产穷尽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被执行人李某试图通过四处躲藏规避执行,但执行法官与干警在近1年的时间内始终没有放弃对李某的查找。与此同时,干警充分发挥联动机制作用,始终与李某所在村党支部书记保持联系关注李某的动态。最终在一次突击活动中将李某擒获并进行拘留。拘留期满后,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李某做了大量的思想教育工作,劝其坦然面对眼前的债务,并拿出积极态度履行法定义务。同时,通知申请人晁某及当事人所在村的村干部前往法院共同商量此案的执行方案。作为和被执行人同村的申请人和村干部都深知李某也是受害者,他在批发苗木过程中受被蒙蔽并不知是假苗木,他与枸杞苗木供货方的案件也正在诉讼期间,且被执行人李某确实无偿还能力。在调解过程中,村干部从乡情入手,从被执行人目前生活的实际情况和偿还能力再次对两人展开了矛盾化解。最终,申请人晁某从债权金额及偿还期限上主动作出巨大的让步。在场执行干警纷纷为深明大义的申请人晁某竖起了“大拇指”,被执行人李某为过去逃避执行行为感到羞愧并向申请人及执行局干警进行了道歉。一件本可能因执行不能而需要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案件最终因申请人的大额标的放弃而达成了执行和解。
都兰县法院在案件执行过程中,主动发挥执行联动机制作用,通过深入基层了解矛盾根源找准执行点,尊重调解意见找准工作结合点,配合乡村干部说服教育找准工作突破点的“三点”工作方法,共同助力执行和解,形成“组合拳”,提高执行效率,为破解执行难探索了新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