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警”助力海西州消防人才队伍建设

09.10.2015  19:07

   为进一步解决城乡消防安全失控漏管的问题,切实增强海西州农村牧区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海西州将充分依托省公安厅推行的“村警”工作机制,将“大消防”理念引入“一村一警”模式,将辖区内所有村(居)民委员全部纳入农村牧区警务消防管理范畴,积极为农村牧区消防安全工作打造“安全屏障”。

  海西地区消防“村警”将由州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通过社会化招聘公开招聘,并由州消防支队与州政府双重管理,在地区各县、乡镇党委政府、村“两委”的监督指导下,开展消防政策法规宣讲、农牧区火灾隐患排查整改、消防教育演练等方面工作,以多种方式积极提高农牧民群众的火灾自防自救能力,以“拉好一张网络、用好一支队伍、打好一个基础、抓出一个重点”的工作理念,为全州平安农牧区建设构筑坚实的“防火墙”。

  为全面创建一支素质过硬的“消防村警”队伍,海西州将按照消防总队联合省公安厅制定的《青海省“村警”管理使用办法》,对“村警”的权利义务、职责权限、人员招募、待遇保障、日常管理、考核奖罚等情况作出明确规定。以优中选优为原则,从受群众认可、复员军人和优秀青年中进行筛选,坚持“复员军人优先、党员优先、有较高文化程度优先、思想进步和年富力强优先”的标准进行筛选,做到选好一人、造福一村。

  为全面提升农村牧区消防管理水平。消防“村警”将结合目前消防工作特点和《农村防火规范》,统筹安排农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通过定期组织检查、考核评比;定期对辖区个体经营户、农村承包经营户、村民住宅、学校及公用建筑等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组建农村消防、治安巡逻队,负责农村防火巡查和初期火灾扑救,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农村牧区的火灾发生率,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同时,建立和完善驻村村委会消防工作职责,防火检查制度、义务消防队工作制度等一系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使新农村新牧区消防工作更加趋于规范化、制度化。

  按照消防总队和省公安厅统一安排部署,海西支队将在年底前全面推进消防“村警”基础设施、办公经费、教育培训、五险一金等保障性工作,全面建设消防“村警”队伍,切实提高海西地区农牧村消防管理水平,开创新农村新牧区消防文化建设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