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制定18条措施严格土地管理

01.03.2016  11:03

  我省近期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严格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围绕加强土地管理,严格节约集约用地提出18条措施,以切实解决全省土地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更好地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

——落实最严格的耕保护制度。 一是 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将耕地保护目标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实行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在全省范围内流转,确保全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二是 严格保护基本农田,县级政府要建立和完善基本农田保护负面清单,确需占用和改变基本农田的,必须及时将同等面积的优质耕地补划为基本农田。 三是 全面提升耕地质量等级,建立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占补平衡评价制度。 四是 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强化县(市、区、行委)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刚性约束,严禁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设立新城区和开发区(园区)。 五是 实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差别化管理,严格执行经营性建设用地指标有偿使用制度,建立全省建设用地指标交易平台,解决各地建设用地指标不足问题。 六是 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积极推进“多规融合”,促进生产、生活、生态用地合理布局。 七是 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土地管理工作水平。

——落实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 一是 严格执行建设用地标准,鼓励集约高效用地,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切实提高土地供应率和土地利用效率。 二是 加强工业用地管理,对一般工业项目,采取“租让结合、先租后让、长期祖赁”的方式供应土地。探索工业用地退出机制,鼓励通过原项目追加投资、原土地使用权人转产升级、多余土地分割收回或转让、整体退出等多种方式盘活低效利用的工业用地。 三是 扩大有偿方式供地范围,减少非公益性用地划拨。 四是 加强土地市场建设,严格落实招标拍卖挂牌制度,坚持政府主导、相关部门参加的土地出让集体决策制度。 五是 强化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加强土地利用动态巡查,进一步建立健全从批准供地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共同责任机制和用地核验制度。 六是 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建立闲置土地查处档案和闲置土地企业信用黑名单制度,凡列入黑名单的单位,在其闲置土地处置完毕前,不得接受其新的用地申请,不得为其办理闲置土地的转让、出租、抵押和变更登记,不予认定土地竞买资格。 七是 严格节约集约用地考核评价,深入开展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

——全力维护被征地农牧民权益。 一是 抓好征地补偿安置,进一步加强对征地过程的监管,确保征地安置补偿费用及时、足额到位。认真做好土地整理前确权登记,加大土地 整治复垦工作力度,让土地整治实实在在惠及农民。 二是 积极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研究制定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价格评估办法,完善乡镇基准地价和最低出让价标准。 三是 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行为,重点查处违法征占耕地、违反国家供地政策项目占地以及以其他各种名义违法占用农用地进行非农业建设、严重侵害群众权益、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案件。 四是 加大对违法重点地区的整改查处力度,对国土资源管理秩序混乱,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通过挂牌督办、公开通报、扣减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暂停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等手段,责令限期整改。(厅办公室 厅规划科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