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残联采取8条措施贯彻 全国听力语言康复工作会议精神

09.05.2014  05:32

      近日,青海省残联理事会听取全国听力语言康复工作会议情况汇报。针对当前我省聋儿听力语言康复工作面临无人工耳蜗手术定点医院和筛查机构、专业人员缺、发现率低等困难和问题,采取8条措施贯彻会议精神。

      1、抓住北京同仁医院对口支援青大附院的机会,通过添置设备、人才培养等途径,年内尽早使青大附院申报批准为青海省人工耳蜗手术定点医院,确保符合条件的人工耳蜗救助对象就地、就近、就便得到筛查、手术等康复服务。

      2、协调省内各医院、派筛查医疗队等方式,确保救助对象筛查到位。全面完成人工耳蜗、助听器救助等重点康复项目。

      3、培训省级和海东地区教改教师。积极创造条件,在其他语训机构开展教改工作。制定人才培养计划、保障培训资金、开展实名制培训,为语训机构培养AV教学、听力学等专业人员和学科带头人。

      4、加快机构规范化建设。巩固现有语训机构,利用州级新建康复中心的契机,争取所有自治州设语训机构,省级机构力争建成二级中心。

      5、加强项目管理,严格采购程序,确保项目资金安全。及时规范地按照中国残联要求做好采购经费上划、档案建立、台帐录入等工作。

      6、完善听力语言康复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公开公示救助对象、齐全规范康复档案、注重聋儿的出行、饮食、交通、卫生等安全管理、做好经常性基础性工作。

      7、尽快向各州(市、地)残联印发中国残联《关于进一步加强听力语言康复工作的意见》,提出具体贯彻意见。

      8、重视家长学校工作,做到先培训家长,后申请救助,再开展聋儿语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