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六大体系 实施六大专项

27.05.2014  11:24

  中国环境报通讯员聂文勇 记者晏利扬杭州报道 浙江省政府近日召开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明确要求构建大气污染防治六大体系,实施六大专项。

  一是组建一个大气污染防治组织体系。成立省、市、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政府分管领导具体抓,省属大气重点排放企业成立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小组。

  二是建立一套大气污染防治方案体系。组织制定全省大气污染防治的“1+6+X”方案体系,即防治机动车污染、治理工业污染、调整能源结构、调整产业布局与结构、整治城市扬尘和烟尘、控制农村废气污染6个专项行动方案,配套若干个子方案。

  三是建立一套大气污染防治考核体系。每月通报县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每季度实施预考核,年终进行考核通报。今年第一季度,浙江省首次对辖区11个设区市环境空气质量实施预考核。

  四是完善一个大气污染防治应急体系。组建省大气应急指挥部,成立省大气应急指挥部应急预警办公室,明确各指挥部成员单位应急响应的职责,明晰预警的发布、响应程序和应急保障。各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各市、县以及重点排放企业出台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

  五是构建一个大气污染防治监控体系。建立健全区域数据共享平台,实现区域内各成员单位之间空气质量监测信息等数据共享,提高监测预警的准确度。

  六是形成一套大气污染防治推进体系。省政府与各设区市政府、省属燃煤火电公司签订了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建立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机制、定期工作通报机制、信息公开机制、督察考核机制、会商研判机制、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等六大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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