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
区域协调发展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方面。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指出,发展不足是青海的现实之困;区域差异是青海的协调难题。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紧紧抓住发展这个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正视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更加突出这一现实,切实坚持新发展理念、创新发展思路、优化发展举措,以更宽广的视野和更有力的动作,积极追求区域协调的高质量、城乡建设的高质量,推动我省区域发展向更加均衡、更高层次迈进。
我们欣喜地看到,近年来,我省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针对性和精确性正在逐步提升,高质量与高标准要求越来越清晰。立足新时代,站在新起点,我们要遵循区域战略精准化、差别化导向,坚持把东部地区、柴达木地区率先转型发展作为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重心,调整区域流域产业布局,着力构建西宁—海东都市圈、柴达木东西呼应的核心增长极,兰青—青藏(西格段)—格库铁(公)路为主线横贯东西、侧翼相连的经济发展轴,三江源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青海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祁连山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共同构筑的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形成保护与发展相得益彰的“两核一轴一高地”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我们要充分认识到,构建“两核一轴一高地”既是省委立足现实的重大考量,也是对历届省委、省政府区域发展战略的延续和提升,全省上下一定要牢记构建“两核一轴一高地”、形成兰西城市群协同发展格局的近远期目标,因势利导、有效转化,发挥特色、各展其长,以区域发展战略的新定位新谋划新要求,有效破解我省区域发展、城乡发展不同程度存在的不充分不协调不平衡。
国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空间载体。我省国土空间呈多样性、非均衡性、脆弱性,这种特点决定了全省不是所有国土空间都适宜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化、城市化开发,必须遵循自然规律,保护自然,区分功能,有序开发。因此,要深入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稳妥推进省级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积极推进资源环境承载力试评价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科学划定“三区三线”,实现主体功能区战略格局在市县层面精准落地。要立足于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以全方位、系统化、协同性视角,完成好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各项任务,着力提升各层面区域战略的联动性和全局性,增强区域发展的协同性和整体性,不断开拓“一优两高”发展空间。